春季开学有关教育收费的投诉增加,究竟收费合理不合理,请听教育部门的说法
本报讯记者刘虹、傅汉荣报道:又一次开学,又一轮投诉———中小学收费问题成了近几日读者向报社来信来电的焦
点。到底哪些费该交?哪些不该交?记者向有关教育部门咨询了相关政策,以帮助家长做到心中有数。
教育费附加合理
读者来电中,相当部分对是否应交教育费附加存有疑问。粤东某地一位家长反映,开学已一个多星期,当地乡村小学
还有300多名学生没有报名上学,原因是报名时每个学生得缴交每人每学期100元的教育费附加,家长们认为这一收费属
于“不合理收费”。另一农村小学家长反映,镇里征收教育费附加规定按学生家里的人头数为标准缴纳,只要家中有小孩上学
,全家每人要交30元的教育费附加,一个五口之家就要交150元。
按照有关政策,广东省除了3个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县市外,其他市县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征缴教育费附加。有
关部门指出,教育费附加是教育经费的一个重要来源,主要用于中小学校舍建设和设备购置。征收办法及标准为:城镇教育费
附加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征收;农村按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5%-2%,每年征收一次,农民纯收入以当
地县以上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为准,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少于500元的地区免征教育费附加,但不允许将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
与学生上学挂钩。
“搭车”收费不合理
粤东某镇向农村中小学家长发出通知:孩子上学一定要先到村委会开具“公粮已交讫”的证明,并交纳数十元到200
元不等的“手续费”,否则孩子就不能办理报名上学的手续。这一规定导致当地许多孩子至今还在继续“放寒假”。
粤北山区某县一中学生来电反映,学校强行要求每个学生报名前交纳120元的“××公路基金”,先交钱,后报名
,班里有些家庭经济极其困难的同学因为无法负担这笔费用,已准备退学出外打工。
有关政策明令禁止地方政府和部门不得通过学校“搭车收费”,保险机构不得通过学校向学生推销保险业务,学校及
教职人员一律不准为学生代办保险。
多种收费也不合理
部分家长反映,学校诸多名目的收费令人眼花缭乱。如珠三角某市一小学开出一长串收费名目,包括:杂费、课本作
业本资料费、班会费、设备费、校服费、水电费、治安费、证册费、晚修费、单车停放费、实习实验费……虽然当地属富裕地
区,500多元的报名费对家长们来说算不上太大负担,但这一串不明不白的收费项目还是令他们眼花又气愤。
有关规定已定出了学校应收的各项费用(见相关资料),此外学校不得巧立名目另行收费。如不得举办面向在校学生
的各种收费补习班、超常班、兴趣班;不得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书籍和资料;不得
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购买生活用品及学习用品。农村中小学不得强制学生统一着装,不得代学生统一订购练习本等。
哪些是合法收费?
按有关文件规定,全省中小学收费为应收费和代收费两部分。
义务教育阶段的城市(含县城,下同)小学、初中应收费项目有杂费、住宿费、借读费;代收费项目有课本费、练习
本费、体检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含乡镇,下同)小学、初中应收费项目有杂费、住宿费、借读费;代收费项目有课本费
。
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高中应收费项目有学费、住宿费、借读费、择校费;代收费项目有课本费、练习本费、体检费
。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职业高中应收费项目有学费、住宿费、借读费、择校费、实习实验费;代收费项目有课本费、练习本费、
体检费。
农村教育费附加和经批准的危房改造集资也属合法收费。
特别推荐:《流星花园》铃声图片专辑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