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作为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省份,我省各地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全国人大代表、巢湖市委书记周光全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一事一议”就是在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中探索出来的一条新路子。结合当地采取这一做法的情况,他提出要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完善、规范“一事一议”的做法,确保“一事一议”的质量。
周光全说,自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巢湖市各地都逐步采取了“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办法,目的是为了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保证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得到顺利发展。他充分尊重民意,实行民主决策,在具体实行中,着重抓好三个环节,就是“大家事、大家议”、“大家事、大家定”、“大家事、大家管”,对“一事一议”筹资实行上限控制,规范操作程序。2001年全市共有1838个村开展“一事一议”,议定筹资金额4158多万元,筹劳2665多万个,有效遏制了过去名目繁多的搭车收费现象,改善了干群关系,使农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建设逐步走上了民主化轨道。
但是,当前“一事一议”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周光全分析说,主要有: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干部还习惯于用行政手段推进工作;有少数村民的“主人翁”意识不强,心存疑虑;有的村对通过的“一事一议”决定不执行。二是实际操作还不够规范。
三是政策规定还有待完善。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确保“一事一议”的质量,周光全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规范“一事一议”工作。下一步,要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使“一事一议”入耳入脑入心;要制定村两委班子任期内“一事一议”的计划安排,分年分步实施,避免随意性、盲目性;要增强“一事一议”的严肃性,要求村民委员会严格遵守、自觉履行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批准的决定,不得擅自立项或提高标准,不能只筹资不办事,不能挤占和挪用资金;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全方位的管理机制,量力而行地办好农村公益事业。(成文胜 汪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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