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到庭、庭审中交头接耳、抽烟、接电话……
3月5日上午8时30分,砚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由云南蓖麻产业有限公司与砚山商贸牧业总公司重审案件。整个法庭审理进行约3个半小时,其审判席、原告席、被告席以及旁听席上几根“烟囱”直薰法庭。
当日下午,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蓖麻公司代理人以及旁听人员来到法庭,当审判长在核实原、被告双方代理人身份时,发现商贸公司被告方一名代理人未按时到庭,法庭因此而延后审理。20分钟后,始终不见被告方代理人出现,审判长只好宣布开庭审理本案,在刚开庭10分钟左右,一名中年妇女(商贸公司职工)走进法庭,直接走到被告席上坐下。几分钟后,又有一名男子(商贸公司法人代表)走进法庭,该男子立即与旁听席上一名男子(原告方副总经理)进行握手。随后,该男子又走到原告席上和一名代理人(原告方总经理)亲切握手。该男子在法庭内走了一圈后,才回到旁听席坐下。
当庭审进行到9时左右时,法庭内突然冒出打火机的响声。随后,一股浓浓的烟味弥漫整个法庭,原来是被告席上代理律师叼着香烟漫漫地吸着。几分钟后,坐在旁听席上亲切握手的男子手机声响个不停,该男子便在正进行的庭审中大声通话。在法庭内所有人员的注视之下,该男子才走到法庭门口大声通话,通完话后,又回到旁听席坐下。当审判长在询问一份证据时,被告席上的代理人(中年妇女)自动离开,走到旁听席与一名男子交换意见,待他们达成共识后,该中年妇女又回到被告席上坐下继续作代理人。
这一幕一幕并未得到庭审法官的警告和制止,反而,担任本案的审判长也从烟盒里抽出香烟点燃过瘾。随后,原告席、旁听席许多人员也趁机拿出香烟过把瘾。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云南省高院宣传处有关人员。他说砚山县法院开庭中,法庭内有人抽烟、接电话等情况,这是不允许的。审判长抽烟更不允许。这样做怎能体现法庭的威严和庄严呢?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又怎能树立在老百姓之中呢?(柏立诚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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