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普德法 通讯员赵向国)从今日起,昨日,深圳市所有
1599名律师与中国人保深圳分公司签订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自此,
深圳律师执业有了“保护伞”。在保险期内,因律师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
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提出索赔申请时,保险公司将可以提供每次事故最高6
00万元的赔偿。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承保的是执业律师在从事诉讼或非诉讼律师事务
时,由于疏忽 或过失,也就是律师的非职业行为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如
果这种损失应由执业律师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根据担保规定负
责赔偿。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将提供每位律师人民币1500万元、年
度累计15000万元赔偿限额。
在西方国家,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专业人士通过购买保险规避风险
非常普遍。目前,在深圳执业的律师共1599名。到目前为止,尽管深圳
还没有出现因为律师疏忽或过失,导致委托人直接到法院起诉,但市律师协
会每年约能接到类似投诉5—6宗,今年还有3宗律师忘记开庭导致委托人
败诉事故。
有了“保护伞”,会不会影响律师在办案时的效率?中国人保专业人士
吴涛的答案是“否”。吴涛认为,声誉对律师、会计师等这类职业而言,至
关重要。如果执业律师因为有了保险而自我放松造成事故,对其今后的执业
生涯,将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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