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能再搞行政保护
本报特派记者李宜航栗新风汪令来
广东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副所长李晓方又“丰收”了———昨天下午,当她在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反映广东省金稻
种业有限公司开拓市场遇到了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时,中共中 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严肃表态:“搞管理的就不能
经营,搞经营的就不能管理,绝不允许政府再搞行政保护!”
去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李晓方反映像省农科院水稻所这样的科研单位改革难度很大。李长春书记鼓励他们走
科技与市场结合的路子,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去年9月,由省农科院水稻所等单位注资的广东省金稻种业有限公司终于成立
了。
昨天下午,李晓方发言。她首先对李长春等领导亲自“催生”金稻公司表示衷心感谢。随后她反映,公司成立后形势
虽然很好,但在开拓市场时却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个别基层政府违背《种子法》第五十六条“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
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某县农业局领导是下属种子公司法人代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
执法犯法。”
李长春马上问:“是哪个县的?”李晓方答:“是怀集县。”李长春严肃地说:“请瑞华立刻跟进这个问题,这种做
法绝对不允许!搞管理的就不能经营,搞经营的就不能管理,这是最重要的游戏规则!”
李晓方说:“书记这样说,我们就放心了。”
李长春指出:“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种子的经营是垄断的,今后种子不能独家经营,也不能完全放开,要严格进行资
质审查,只要验证合格的,就要在同样水平上进行竞争,不允许再搞行政保护。农业部门就要从原来的直接经营转向管理监督
,使各个种子公司平等竞争,这是政府转变职能的一个方面。”
卢瑞华省长就此表态:“农业部门应该转到种子的品质价格的监督上来,自己垄断去搞就是坑农民了,这个事我们省
政府再专门研究。”
李长春最后鼓励李晓方:“支持一批农业研究开发机构开展经营,从事产品经营是打破垄断的最好办法,所以,你们
要坚定地走下去!”
此时,热烈的掌声在全场响起。(本报北京专电)
李晓方谈感受
本报北京电特派记者栗新风、李宜航、汪令来报道:“我是一喜一忧,喜大于忧。”李晓方代表昨天这样表达她与李
长春书记就水稻种子第二次对话之后的感受。
李晓方说,首先是喜。李长春书记和其他省领导对种子行业的发展高度重视。领导的重视,有利于改变现在市场上的
不平等竞争,有利于打破垄断。其次是忧,忧的是种子市场的法制环境能否得到进一步改善。她说:“我已向大会递交了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执法监督等多个议案,期望种子市场能够真正规范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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