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万物复苏。在这个美好的季节里,总是有美好的事情发生。
上周六,在由本报组织的“建立失物招领网络树立精神文明新风”研讨会上,与会各方放弃休息,为促成建立失物招
领网络这一“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公民道德建设载体而群策群力、尽心竭力。这种积极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踏踏
实实为人民做实事的工作作风,使作为主办者的我们如沐春风。正像本报总编辑赵建平在研讨会上所说:“从中可 以充分看出
沈阳作为文化城市的文明程度,也是沈阳市民传统的、自觉的文明意识的自然表露。”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其中包含的意义
甚至已经超过建失物招领网络事情的本身。
而更令我们欣慰的是,与会各方在对由本报首倡的建立失物招领网络一事予以一致地高度评价基础上,以省、市文明
办两位副主任为代表的各相关政府部门达成共识,一定要促成失物招领网络的建立。正像省文明办副主任张仁地在研讨会上所
说的那样:“对于这个问题(指建立失物招领网络)我有两个态度,一是赞成;二是促成。”与此同时,经过与会各方卓有成
效的交换意见及热烈研讨,无论是以公安派出所为主体,还是以民政部门为主体,抑或以政府牵头、各部门联合操作……不管
形式如何,但在沈城建立全国第一个全新内涵失物招领网络的轮廓已基本清晰,有关职能部门也均表示要为建立失物招领网络
亮起绿灯,倾全力支持。
诚然,建立全新内涵的失物招领网络是一个牵扯到方方面面问题的系统工程,决非一蹴而就。要想通过种种渠道使其
具备充分的经济保障;使其机构设置和工作方式为市民耳熟能详;使其为“拾金者”和“失主们”提供最大的方便……这些还
需要相关各部门坐下来,在有关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仔细研究,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及方案并付诸实施;需
要广大市民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需要包括本报在内的各类传媒进行广泛而又积极地进行宣传。
一年之际在于春,作为首倡者,本报将不吝人力、版面,坚持不懈地加速促成此事。我们也坚信,作为一心为人民做
实事的政府各相关部门也一定会全力以赴加速这一树立精神文明新风的道德工程的建设,在不久的将来,全国第一个全新内涵
的失物招领网络将建立起来,成为沈城精神文明与道德建设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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