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7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高尚故意伤害案,这已经是该案第三次公开开庭,这起听起来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在法院5个月的审理中,引发出的一些问题值得深思。
医生被打引起舆论关注
2001年7月25日,北京协和医院的神经外科主任、博士生导师王任直在协和医院与患者家属发生冲突,其左胳膊内侧被一块玻璃划伤。据当时协和医院向各媒体介绍的事情经过是:当天上午,因患脑垂体瘤住院60多天的患者高辉建治疗无效死亡。下午,死者家属以找X光片为由,到协和医院神经外科病房吵闹,神经外科主任王任直出面干涉。正在和病房护工发生争执的死者家属,立刻把矛头转向了并非死者家属主管医生的王大夫,死者儿子高尚挣脱劝阻者,从护士台上抓起一个玻璃镜框,向王大夫砸去,破碎的玻璃片划伤了王教授的左臂。王教授当即血流如注伤口长达8厘米,共缝了25针。高尚当天即被拘留。
2001年7月30日,高尚以涉嫌故意伤害被正式逮捕。
三次开庭伤口能长2厘米?
2001年12月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高尚故意伤害案。此案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在法庭调查和质证阶段,关于此案事情经过得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描述。
一种是协和医院的描述如前面媒体所报道的那样,但有一个关键问题,高尚面对面用镜框砸向王任直时,是如何由一片玻璃将其左胳膊内侧划伤的。
而公诉人提供的证词中是这样描述案情经过的:高辉建在协和医院去世的当天下午,在医院约定的结账时间之前,高尚及其母亲、姑姑、姑父一行几人想到还有一些高辉建在治疗中拍的各种片子及其他一些物品留在病房,就返回病房去找。正在他们焦急地四处寻找时,王任直大夫以一种极不耐烦的语气轰赶他们出去,在高尚的母亲于桥向他解释后,他还是反复叫道:“出去、出去”,并用手推搡高尚的母亲,高尚就与王大夫争执起来。王大夫也毫不示弱,并一再出言不逊,并说出“他早就该死了”的话来。高尚想上前与其论理,高尚的母亲一直从正面抱着他,一些医生和护士也拉着王大夫,当时他和王任直大夫相距有3米,中间隔着护士台,两人的周围都围着不少人。高尚在奋力挣脱中把护士台上放着的一个镜框碰到地上,玻璃碎片溅起后划伤了王大夫的手臂内侧,旁边有人叫“流血了”,大家看见都立即停了下来。
在此次法庭的审理中,澄清了一个基本事实,即双方都认为这起事件并非像众多媒体在先前报道的那样,是患者家属不满治疗结果而蓄意报复大夫引起的医患纠纷,这仅是一个突发的事件。
12月27日,法庭第二次公开开庭。有意思的是,王任直大夫的伤口原来只有8厘米,却被鉴定为轻伤。
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对王任直的伤情鉴定结论受到辩护律师的质疑。《轻伤鉴定标准》中要求的伤口长度为10厘米。
王大夫当时仅用右手大拇指一个指头就压住了出血的地方;王大夫的伤当时并没有立即处置。事后,王大夫提出6万元的索赔,而且从十几公里外的积水潭医院请来医生治疗。
在此次开庭中,双方就王任直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也进行了质证。王提出的要求包括:医疗费26703元,误工费11860元,护理费5760元,住院伙食费828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高尚本人提出王所住病房为外宾病房,辩护律师提出该费用显然不符合民事赔偿必要而合理的原则。
2002年3月7日,在被告人被羁押了7个多月后,在北京市法医学鉴定委员会将王任直伤情又鉴定为轻伤(偏重)后,法庭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此次参加再次鉴定的9位法医中的3位出庭接受质证。
质证开始了,在公诉人、被害人代理人均无异议后,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向鉴定人员提出了12个问题。当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质问“伤口是如何从原来的8厘米变成10厘米的”时,鉴定人员没有做出回答。辩护律师当庭宣称,2001年11月最高法院颁布实施的《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规定了司法鉴定应遵循的原则:合法、独立、公开;客观、科学、准确;文明、公正、高效。根据“鉴定书没有预决的法律效力”的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认为该份鉴定经不起法庭的质证,其将8厘米伤口变为10厘米的情节是荒唐的。他建议法庭不将其作为本案的证据采信。
本案引发的思考
受害人王任直在第三次开庭时没有出席,委托律师念了一份书面意见。他说,医生是高风险低收入的职业,医患关系不应当如此紧张,医生的职业是神圣的,患者及家属不应当打医生来发泄对医院或大夫医治过程的不满。
被告人高尚说,此事发生后他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可以承担他应当承担的责任,但法律应当公正。他在法庭陈述时,真诚地向王大夫表示道歉。
被告人的代理律师认为,此案其实并不复杂,关键是王任直和协和医院以其特殊身份和地位误导舆论,给司法审理带来相当大的不良影响,并由此使被告人受到了不公正的司法待遇。但是,他相信,法院会给此案一个公正的判决。高尚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他显然不构成犯罪,本案不会也不应当办成一个错案、冤案。
被告高尚的母亲说,我儿子高尚是个从来不惹事的孩子,我相信他绝没有要打伤王大夫的意思。我丈夫去世的当天,儿子就被抓起来,这几个月我身体和精神都到了崩溃的边缘,我得到了有同情心和正义感人们的支持,我想法律不应当欺侮弱者。
有关法学专家认为,本案的司法程序值得深思,如:两次逮捕被告人的法律依据何在?应当作为自诉案还是公诉案?是否已经超过审理期限?应不应当同意取保候审?两次伤情鉴定依据不足,相互矛盾,特别是第二次鉴定居然直接改变了客观事实,法院可不可以认证这样的鉴定?
有多名北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直关注此案的公正审理,并数次旁听了此案的审理,他们认为高尚故意伤害案提出了一些令人深省的问题。
有关人士认为,发生这样的事情决非偶然,这是我国现实的医疗体制造成的。目前我国的医疗机构还很有限,看病的人多,求大于供,一个大夫的接诊量远远超过发达国家的平均量。由于工作、精神压力过大,个别医生难免会产生急躁、不耐烦心理,甚至对病人过于冷漠、歧视,从而形成紧张的医患关系。同时,由于我国特殊的医疗体制,形成了复杂的医患关系。我们在呼吁维护医护人员权益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保护患者的权益。本报通讯员李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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