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通讯员杨先仪报道 广西北海一小生意人因发大财心切,竟胆大妄为,伪造了一家未注册的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授权委托书,并盗用未正式启用的印章,骗得了一个工程后多方转包,先后骗得巨款34万元逃之夭夭,岂料潜逃4年后未能逃出法网,日前被北海市海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继续追缴骗取的赃款22万元归还受害人。
32岁的北海男子潘鹏远在北海做小生意,一直渴望发大财。1996年2月,一个偶然的机 会,潘鹏远得知做生意的父亲潘某曾于当年年初筹办北海市海城区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已被北海市有关部门批准,到公安局申请刻制了印章,但尚未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合法经营执照;当年1月25日,潘父曾以这家未注册公司的名义,与北海贵州宏宇国际集团总公司签订过一份承包该公司闲置的停车场、兴建一个简易综合市场的合同,后因公司未登记注册和土地使用权的原因,合同作废。发财心切的潘鹏远认为这是天赐良机,遂于1996年3月瞒着父亲,花费1万元,购买了伪造的北海市海城区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从父亲处盗出了该公司未正式启用的印章,自己伪造了父亲的授权委托书,与北海贵州宏宇国际集团总公司的下属公司贵州省通联工贸总公司北海公司签订合同,非法取得了将该公司闲置的停车场开发成三中路简易综合市场的开发权,然后将工程以垫资兴建的方式,承包给了包工头卢某和扬某。当工程正在施工时,潘鹏远又以伪造的证件和盗取的印章,与北海合裕石化贸易实业公司签订合同,转让了三中路简易综合市场的经营权,共骗得承包金34万元。巨款到手后,潘鹏远于1996年11月逃离北海,致使包工头卢某和扬某垫资32万元将三中路简易市场建好后,因潘鹏远一手导演的多重经济纠纷而无法正常使用,投资也不能收回。北海合裕石化贸易实业公司得知受骗后,遂向警方报案。
2000年7月3日,潜逃近4年的潘鹏远被北海警方抓获归案。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潘鹏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的证件和盗取的印章与他人签定合同,骗取当事人的财物共计3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案发被捕后有悔罪表现,其亲属又代为退出12万元赃款,故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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