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1日专电 上海代表团今天下午举行全团会议,认真审议李鹏委员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工作报告贯穿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映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回顾去年工作实事求是,提出的今年工作符合实际。工作报告总结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特别是总结的地方人大开展立法、监督等方面工作经验,对上海人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黄菊代表出席了全团会议。陈铁迪、严义埙、叶叔华、刘伦贤、郑健龄、王午鼎、朱士明、陈丽龄、夏克强、周秀芬、白同朔等代表在会上发言。
陈铁迪代表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在履行职责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地方人大树立了榜样;立法工作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把修改法律放在与制定法律同等重要的位置,立、改、废并举,为地方人大作出了表率;重视《立法法》的贯彻,对地方立法工作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把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作为加大力度的关键,为地方人大提供了借鉴;积极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指导,作风深入,成效显著。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如何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严义埙代表提出,要将加入世贸组织看成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良好契机,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快对有关法律进行修改,与新的形势相适应,推动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郑健龄代表说,要加强法律之间的衔接、协调和统一,避免出现漏洞和相互间的矛盾。王午鼎代表希望人大要提早介入法律的起草工作,防止通过立法不适当地维护和扩大部门权利,以及保护地方利益的现象。朱士明等代表建议,人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审计等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和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刘伦贤等代表说,要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两院”公正司法。一些代表提出,人大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为他们知情参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更多机会。夏克强等代表建议,多组织一些小型的视察活动,让代表有更多机会深入基层,体察民意,了解实情,使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特派记者董强缪毅容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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