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3月12日电(魏延昌伍皓)云南宁蒗、富源两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肇事矿主日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事故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两县县长、主管副县长等官员分别受到纪律处分。
今年1月7日11时,云南省丽江地区宁蒗彝族自治县跑马坪乡羊场村一小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井下当班作业人
员8人死亡;1月20日11时10分,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老厂乡拖竹 村一非法小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死亡8人。连续发生
的这两起煤矿重大安全事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
事故发生后,云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立即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目前,上述两起事故的原因已经查明,责任已经分
清,相关责任人已被分别追究刑事责任和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云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的通报说,宁蒗县地龙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正刚,不具备煤矿管理知识,对“1·7”事
故负有主要责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宁蒗县跑马坪乡副乡长杨文红,乡长胡国松,宁蒗县矿管办主任、县乡企局
副局长冷祥,局长杨文学,宁蒗县安委办主任杨向红,宁蒗县常务副县长冉龙刚,县长沙万祥等有关责任人均受到行政记过、
行政警告和写出书面检查等处分。
云南省富源县老厂乡拖竹村个体矿主陈优龙,组织非法开采煤炭,拒不执行乡人民政府和乡矿产资源清理整顿综合执
法队下发的“关闭矿井通知单”,在乡政府组织对该矿井炸毁封停后,陈优龙又强行开启矿井并组织非法开采活动,造成“1
·20”重大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矿井安全检查员曾洪权,参与非法开采煤
炭,长期带领作业人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独眼井中冒险作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矿井承包人蒋双福,非法开采煤炭,组织他人冒险作业,擅自在瓦斯超限区带电检修电煤钻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对事
故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故不再追究责任。此外,拖竹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王贤友、余华飞、李立常,老厂
乡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干部许坤富、毛勇、洪吉盛、杨志奎、赵成生等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富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陶关亮
受到警告处分;县长朱家美被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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