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2日电全国目前约有四成法院欠发工资。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毛宇峨在本次大会上提出议案———为确保司法公正,建议改革法院经费管理体制。
毛宇峨认为,现行的经费管理体制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整体推进,并成为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泛滥的重要原因。
近年来有关情况表明,相当数量的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和老少边穷地区的法院,由于经费困难连工资都无法发放。全国仅有北京、天津、上海、西藏四个直辖市自治区无拖欠法院人员工资情况。
由于经费困难,一些法院审判工作所需经费无法保障,一些法院干部的差旅费、医疗费长期得不到及时报销。一些法院的办公条件极差,审判法庭更无法满足正常审判工作的开展。
许多基层法院反映,最高法院或高级法院下拨的专项经费常常被地方财政截留,甚至截留后也不告知法院。经济发达地区财政比较宽裕,法院物质装备搞得比较好,但欠发达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经费困难,物质保障不力,严重制约审判工作的发展。
毛宇峨代表建议,应改革现行的法院经费管理体制。最高人民法院的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经费则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法收取的诉讼费,统一由省级财政管理。中央财政对贫困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地方各级法院的经费由高级法院根据需要和财力可能,适当参考高级法院诉讼费收入情况,编制经费预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部门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之中,报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审议批准后,由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使用。(本报记者杨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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