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家属在庭外迫切等待审判结果。 听到案件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这位女士拭泪离去。( 新快报记者 黄巍俊/摄)
事件回放:
真枪谎称是儿童玩具
2001年4月初,26岁的冯毅通(广州人)向香港某公司订购了AK47型枪和MOD92FS型手枪各1支,商定由刘唏(21岁)将上述枪支运进内地,刘以广州某俱乐部的名义向该香港公司订购 了同类枪支。由于刘无资金,便与该俱乐部员工鲍爱娴商定:刘负责选定枪支类型,鲍负责出资,然后将该批货物通过快件伪报为“说明书4kg、儿童玩具(枪) 41kg”非法进口。
同年4月4日,香港居民谢建民(30岁,香港某国际有限公司司机)驾驶货车运载该批枪支由香港经皇岗口岸入境,将上述货物申报为“杂志及儿童玩具41公斤”。
经海关查验后发现,实际进口货物为AK47型手枪1支、MOD92FS型手枪1支(均系真枪)、汽手枪2支、仿真枪4支,所申报货物未见进口。
昨日上午,轰动一时的深圳海关2001年首宗枪支走私案在深圳市中院二次开庭。案件审理尚处于举证阶段。
被告方:认为原鉴定不完备不具体
昨日庭审,公诉方出示了海关缴获的枪支照片,并宣读了深圳市公安局作出的枪支鉴定。被告的多名律师对此提出疑问,指出这份鉴定不完备。他们指出是否玩具枪的关键在于是否击件完备,有无杀伤力。
而该鉴定只说明是枪管堵塞,并没有说是堵塞的枪管还是整体铸造的盲管;同时也没有说明是什么金属制造,能否改装。而且鉴定称击发性能良好,被告律师认为应说明如何良好,能否发射子弹,如果能发射应说明发射何种子弹,是否金属弹药;另据被告人称,枪支没有击针,而鉴定说击件完备,据此被告方请求公诉方出示实物举证,并要求法院提请更权威机构对22支枪重新鉴定。(记者刘丽霞)
公诉方:杂志不能作为呈堂证据
被告方出示了一份日本的介绍玩具枪杂志。被告律师称,被告所贩的仿真枪均为杂志目录所列,而且被指为真枪的AK47型枪支和MOD·92·FS型手枪均标明产自日本,而真枪AK47的真正产地是俄罗斯,MOD·92·FS型手枪的产地是德国。
公诉方认为,境外杂志没有在国内出版发行的不能作为境内呈堂证据。
据了解,昨日上午冯毅通、刘唏等7名被告均接受法庭调查,双方亦对本案有所举证。案件将择日继续在深圳市中院开庭审理。(记者刘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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