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黄宏)如果不在由开发商、物业公司拟定的《小区公约》上签字,就不能领到新
房的钥匙。昨日,数位购买了武昌东龙世纪花园翠林居小区住房的业主向本报反映了如此咄咄怪事。
据反映,这些业主购买了翠林居的商品房,今年1月31日前往收房时,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要求他们在长达3万多字
的《武汉市东龙世纪花园小区公约》、《管理规定》、《装修守 则》上签字。
但业主们发现,这份《小区公约》是由开发商、物业公司单方面拟定的,没有征求业主的意见,其中有多处涉嫌侵犯
业主利益的条款,并有不当之处。如称:
———本公约为本花园实施各项管理的“小区宪法”;
———以准法律文件形式出现,具有道德和法律约束力;
———(物业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管理费、各种保证金及其它收费标准;
———(物业公司)在所有关于本花园的法律诉讼中作为全体业主的代表;
——因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电或劳力短缺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物业公司)无需对业主负责;———业主
大会通过的决议案,对花园全体业主均有约束力,但抵触本公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决议案均属无效。
如此“公约”,当然遭到拒绝。但开发商却规定,如果购房人逾期10天不收房的,开发商将按日收取滞纳金10元
。
昨日下午,记者将这份《小区公约》转交给市房产局。有关人士称,这份《小区公约》采用了香港物业管理模式,不
符合武汉市的实际,有些内容还与武汉物业管理条例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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