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青岛市某高校的男厕所一日之间贴满了“喜讯”:“在大医院捐献精子,每成功一次可获80元,要求22岁以上。”并留下了联系方式。记者随即与之联系,并进行了跟踪探访。
取得联系定下暗号
在该大学男生楼的五楼到一楼的厕所里均发现了这种用圆珠笔写在信纸上的买精小广告,部分已被撕得残缺不全。
3月11日中午12时15分记者用该大学的IC卡机拨打了小广告上留下的传呼,10分钟后神秘的“郭先生”回了传呼,“郭先生”介绍说他们采集精子是绝对合法的。然后他邀请记者12日下午3时30分到某大医院门口等他,他的特征是“夹着包,手里拿着一份报纸”。
被“买精人”带进医院
3月12日下午3时30分,记者到了“郭先生”所说的本市某大医院门口,一直等了20多分钟“郭先生”才赶到。相互确认身份后,记者被他带进该大医院三层的一个接诊室。他让记者先在里面等一下,然后他就出去喊一位“刘大夫”了。
20分钟后,又有一位学生模样的人被一瘦瘦的20岁左右的人领入接诊室。在“郭先生”和瘦小伙出去之后,被领进的人告诉记者他就是“某大学”的,对于售精子的看法是“无所谓”。在刘大夫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了4份已经由“供精员”签名的《精子库供精员知情同意书》。上面写有明确的“精液将主要用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以帮助那些无法使用自己精子怀孕的夫妇”的字样。
采精只用一个小瓶
一直等到下午5时许,“刘大夫”才又露面。当记者问采集精子是否违法时,刘大夫如此解释:“国家去年出台了对精子库的管理办法,但并没有说让已存的精子库停止运作,我们的精子库早就存在,我们医院一直都在这样干。”接着,“刘大夫”神神秘秘地说:“我们偷着干,没人知道,我们会给你保密。”然后,他又让那位“郭先生”给后来进来的那个学生一个小瓶,让他到别人看不见的角落自己把精子排进小瓶再送过来。原来,他们竟是如此采精的。
如此采精违反规定
记者离开医院后,与该大医院的副院长取得了联系,该院长对记者说,他们医院根本没有所谓的精子库,他们将严查此事,对打着医院的幌子搞非法采精的大夫严格处理。
记者随后就此问题询问了市卫生局医政处的王处长,王处长明确表示:青岛还没有被卫生部审批通过的精子库。根据卫生部令(第15号)《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规定,“精子的采集与提供应当在经过批准的人类精子库中进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精子的采集与提供活动”,“设置人类精子库应当经卫生部批准”。
对此,记者采访了山东元鼎律师所的蔡律师,他对记者说,以未经卫生部批准的精子库为名采集精子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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