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几天来,本报请的10位维权律师一直在尽心尽责地忙着为消费者讨说法。继3月11日两起消费投诉落实后,昨天,在3位律师的努力下,又有三起消费投诉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电信商场:换了新电板
昨天一早,在杭州武林门电信商场,当戚女士看到自己的手机屏幕显示出“中国移动”4个字后,满意地笑了。(投诉情况见10日3版刊发的第9个案例)。
浙杭律师事务所的应柳青律师昨天一直陪着戚女士,当电信商场的负责人得知情况之后,热情地接待了消费者。负责人向律师和消费者解释了当初不同意更换赠送电板的原因。原来该商场一直在延用“旧三包”中对手机赠品的有关规定,认为赠品一般不实行三包。当应律师告知,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16条中已明确规定赠品也应实行三包时,商场负责人爽快地说:“既然省里已出台相关规定,就应当依法办事,是我们的疏忽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失。”说完,立即替戚女士更换了一块新诺基亚3310手机电板。试用后,戚女士对电板的性能相当满意。
昨晚,为了表示歉意,电信商场的负责人还亲自上门,给戚女士送去了慰问品。
宋都房产:少的面积,我们赔
昨天,在满江红律师事务所赵箭律师的努力下,张先生终于得到了“宋都”房产老总的承诺:“少的8平方米面积我们赔,另外再补偿消费者5000元经济损失。”(投诉情况见10日3版刊发的第6个案例)。
“宋都”房地产公司副总张德明获悉有消费者投诉公司时,立即予以高度重视。昨天下午4点,他主动与律师和消费者取得了联系。他承认没有按合同给张先生约定的面积是公司的失职,作为开发商,退赔不足部分面积的价款是理所应当的。在赵律师的协调下,张总同意按当时的市场价退还给张先生,为了表示开发商的诚意,还将补偿给张先生5000元的经济损失。
万景装饰:修到消费者满意为止
昨天下午,汉鼎律师事务所的朱旗律师与西湖教师公寓1502室户主赵女士一起,就房屋装修质量问题,前往杭州万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交涉。(投诉情况见10日3版刊发的第1个案例)。
万景公司的李总经理和监理部郭经理接待了他们。朱律师从法律角度,向万景公司指出,作为消费者,赵女士有权根据装修合同、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的规定,要求万景公司提供约定的材料、规格、等级和价格装修;若装修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应该在一年内予以保修。
听完律师的解释,李总认为,西湖教师公寓1502室的装修报价单中提到的主饰面板材料白胡桃木,实际上是夹板的一种,也是复合板。由于在装修过程中工程人员没有向赵女士解释清楚,使赵女士误认为白胡桃木就是实木板,对主饰面板使用的木料产生了疑问。至于赵女士提到的其他装修质量问题,李总表示,希望赵女士列出需要维修的清单,由监理部现场核实后,按照赵女士的要求进行维修,直到赵女士满意为止。赵女士对李总经理的答复初步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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