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提高城乡绿化水平,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最近,苏州市政府在省内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绿色通道建设的意见》,高标准推进全市绿色通道建设。
绿色通道是苏州市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工程,近几年来,苏州市绿色通道建设有了较大的进展,但普遍存在着建设标准低、绿化总量少、维护管理差的问题。为此,苏州市提出了绿色通道建设的新标准:绕城高速公路每侧林带宽度为100米,其它高速公路和国道、铁路 每侧林带宽度为50米,省道每侧林带宽度为40米,市、县级交通干道每侧林带加宽至30米,太湖、阳澄湖等大型湖泊周围及长江沿线要建设线与面相结合的生态林,望虞河、太浦河、京杭大运河等其它流域性河道,有条件的要将林带加宽至50米,区域性河道营造每侧宽20—50米的防护林带,其它河道营造每侧宽20米的防护林带,重点抓好城郊风景林地和环城林带建设,使城市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显著增加。通过推进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十五”期间,全市新增林地20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4.3%。
建设绿色通道,最大的难题是土地问题。对此,苏州市规定,绿色通道建设用地要在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法规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落实。不涉及耕地的,采取土地置换和政府征用的办法解决,涉及耕地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一是调整,可以复垦土地进行调换或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退耕造林;二是征用,主要是在道路、水利、城镇建设中统一征用绿色通道建设用地,已规划征用被占用的绿化用地,要限期退出还绿。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全市绿色通道建设用地主要采取政府租用,对租用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王学东 邹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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