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又来了,这是我国加入WTO的第一个消费者权益日。带着广大读者对“科学消费”的关注,本报记者专访了省工商局长王德超,感受到一位工商局长的消费观。
王局长认为,“科学消费”将带给我们五个方面的启示。首先是优化消费结构。人们的消费分物质消费和非物质消费。几千年历史长河,我们的祖先都是为了解决温饱而劳作, 消费水平也只停留在简单的物质消费上。改革开放后,人们的消费水平提高了,非物质性消费正式启动,随着时代发展,体育、旅游、文化等非物质消费在人们消费支出比重不断提高。这时的消费者需要科学引导,提高消费者整体消费水平,使社会经济进入良性循环。
科学消费是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消费。随着物质的丰富,人们开始提高消费质量。但是有钱以后,有些人开始吃喝嫖赌,有些人搞起封建迷信,这些社会丑恶现象,都不符合科学消费。
科学消费不排斥适度的超前消费。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勤俭持家的优秀品德一直延续至今,这是要坚持的。但时代不同了,人们的消费能力不断增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扩大消费、超前消费(信贷消费)是值得提倡的,这样才能形成强大的社会购买力,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但扩大消费不能盲目攀比,应该在个人的承受水平之内。
科学消费有助于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目前市场经济秩序存在一些问题,制假售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在食品、药品、建筑装潢材料等方面,有些甚至侵犯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在旅游、文化等方面,也有一些不适当的宣传。
科学消费应是可持续性的。王局长举例说,就拿穿衣服来说,羊绒衫穿起来暖和舒服,但真正的羊绒衫是山羊绒做的,而山羊是主要吃树皮、草根,为了避免破坏生态环境,现在有些国家已明文禁止生产销售羊绒衫了。同样,旅游消费也越来越多,但随着旅游市场的逐步扩大,旅游风景区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有些景点甚至成了垃圾场。科学消费中,消费者也应提高自身素质,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本报记者 薛玲 高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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