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3月14日消息:为了诈骗财产保险金,阜阳“豪门”老板顾奎,不惜雇人纵火烧了自己的“豪门洋装公司”,从而制造出安徽第一“骗保”案。日前,顾奎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4万元。
据合肥晚报报道,顾奎在阜阳市闹市区人民西路开的“豪门洋装公司”,曾在阜阳红极一时,但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2000年该公司陷入困境。顾奎想到了诈骗的手段。
2000年8月11日他与阜阳市颍东区保险公司签订了价值456万元的财产保险合同。在此后仅仅20天的时间里,他紧锣密鼓,不动声色地实施着犯罪的步骤。他首先辞退了该公司的3名保安,并将保安手中的钥匙收回,交给曾在其公司打工的马龙,并安排策划让马龙放火烧店,以骗取保险赔偿金。
2000年9月1日12时许,顾奎电话要求马龙“当晚烧店”。为制造不在现场的证据,当日下午,顾奎假意邀上朋友到合肥办事未归。当夜,马龙潜入“豪门洋装公司”后,将用该店纯净水桶提回的5公斤汽油洒至店内,用打火机点燃火后逃离现场。后乘出租车至阜阳市颍河闸边,将店门钥匙、打火机抛入河中,又乘车返回现场。看到已经燃起的大火,马龙立即打电话告诉顾奎:“事已办好了。”
火灾发生后,虽经消防队员的全力扑救,但一场人为的大火仍使“豪门洋装公司”及楼上的阜阳市邮政局和隔壁的另一家服装公司的财产严重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7万余元。接着,顾奎立即安排妻子向颍东区保险公司报案,并资助马龙钱款让其外逃。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火灾的原因系纵火。顾奎、马龙数月后相继归案,面对大量的事实,二被告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日前,经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作出判决:被告人顾奎为骗取巨额保险金,竟置公共安全于不顾,策划指使马龙纵火,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两人行为均系纵火罪。判处顾奎有期徒刑20年,罚金4万元;以放火罪从轻判处马龙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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