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3日电(记者杨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举行一次特别的“摇珠”活动,第一次对审查确认的
70多家中介机构进行抽签,确定评估、拍卖、会计审计和破产清算等受委托机构。
法院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有大量的案件需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拍卖、会计审计和破产清算。据广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院长吴树坚介绍,过去委托工作通常由审判业务庭经 办案件的法官操作,存在一定随意性,为确保公平公正,从今天开
始,将每周一次以“摇珠”形式进行抽签,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在今天首次“摇珠”现场会上,房地产业务评估类年度代码为3的广东南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第一个幸运抽中。公
司代表薛先生说,过去大家都“挤破头”想受理法院案件评估业务,现在这种新颖的“摇珠”给中介机构提供了公平的环境,
大家满意。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后进行委托中介机构工作时,立案庭法官将通过电脑联网的现代化手段,根据经办案件法官报
送的需要委托案件的时间先后,确定一周要委托的案件的顺序,并告知相关中介机构到“摇珠”现场会参加“摇珠”。每周三
举行“摇珠”确定现场会,公布本期现场会的具体委托事项,宣布播出珠号,委托事项选定结果确认。如在今天的现场会上,
在房地产业务评估项目的第一起案件中,摇出的珠号为3号,年度代码为3的中介机构就有权受理这起案件的评估业务。
为公平公正地对中介机构进行审查确认,广州市中院经过了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去年11月,广州市中级法院在新闻
媒体上刊登申请登记公告,由法院审判委员会审定确定评估、拍卖、审计会计、破产清算等中介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此后,先
后有120多家中介机构前来申请登记。经过逐一审查,审委会确定70多家中介机构入选,按照房地产业务评估、拍卖、会
计审计、破产清算、其他业务评估5个工作项目类别,用抽签的方式确定这些机构的年度代码。中介机构的入选条件包括:申
请登记的拍卖机构应具备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机构须依法成立3年以上、在广州市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拍卖场地等条
件,并要求破产清算机构能提供50万元责任保证金等。
据介绍,为确保公正与廉洁,经办案件的法官有权决定某宗案件需要委托中介工作,但无权选定中介机构;立案庭法
官享有确认中介机构的权力,但无权选定某个中介机构,只能通过“摇珠”确定。立案法官在程序上进行操作,与经办案件的
审判庭法官的实体工作彻底分离,既能提高工作效率,又有助于减少人为因素,防止腐败现象产生。每次“摇珠”现场会,纪
检监察部门都到现场进行监督,确保确定中选中介机构的工作按规进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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