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不少消费者都吃过垄断行业的亏,他们因为垄断而有恃无恐“耍大牌”,强制消费者掏不该掏的钱。但漯河市工商局就不信这个邪,偏就充当“愣头儿青”将他们逐个进行了“摆治”。“3·15”前夕,漯河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披露了有关详情。
最小流量让自来水公司“栽”了
漯河市自来水公司自1999年12月至2001年4月向用户按照计量水表口径大小确定最小流 量。对用水量没有达到最小流量的用户,按照最小流量收取水费。去年6月14日,在接受工商局调查时,该公司提供的材料显示,他们共多收取水费5198.06元。依据我国《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该公司被重罚10万元,并被责令停止不合理收费。
送票费使漯河火车站“因小失大”
漯河火车站从2000年4月开始在漯河市军人接待转运站门面房设立卧铺售票点后,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收取预定卧铺车票送票费,共非法获利6万余元。依据《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工商局将该站违法所得没收,同时处以15万元的罚款。
供电所收“电费保证金”被重罚
早在1999年,财政部等六部委就联合下发了通知,取消电业部门的电费保证金。但郾城县电业局城区供电所却顶风作案,以收取“预交电费”的名义强行向用户收取电费保证金。自2000年1月到2001年3月,该所共强制收费9.1616万元,涉及用户达320家。目前,该所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被处罚18万元。
燃气公司强卖保险受处理
漯河市燃气总公司自1999年6月成立以来,在为用户办理入户手续时,强制用户购买自己提供的凯旋牌和佳梦牌灶具,并强行让消费者购买保险。该公司被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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