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和公正裁决,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是全国“两会”上的热点话题,前一个涉及政府部门,后一个涉及司法部门。而这两个话题又是紧密相连的。
“法院判了又怎样”
拿到胜诉的判决书却满眼泪水空欢喜,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出席九届全国人大五次 会议的代表们对此义愤填膺。
退休老人李进才、陈三易夫妇为维护自己的房屋产权,将强行拆除其房屋的政府有关部门告到法院。官司从市里打到省里,李进才夫妇最终得到了房屋归自己的判决。他们在被拆后的地基上重建新房,有关部门却以他们没有“房屋准建证”为由,阻止其建房,以致两位老人长期住在窝棚里。当地群众愤愤不平,编出顺口溜:民告官,官告民,五年官司终了断;你建房,他拆房,法院判了又怎样?
法院判了又怎样?政府部门若不依法行政,公民的权益照样得不到保护。
谢义行、关美华等代表指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是司法部门行政审判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境因素。判断一个国家是不是实行法治,不是看它的老百姓是否守法,而是看它的政府是否依法办事。入世后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显得尤为重要。
行政审判是个晴雨表
只要真正依法行政,许多问题都好解决。这是不少代表的切身体会。
康凤英、李景常等代表列举道,在山东省和其他省市,都有这样的事:拓宽大街、改造道路时遇到“钉子户”,若政府部门强行处置,容易使矛盾激化;反之,诉至法院,或经调解,或经判决,双方的利益都得到了保护,拆迁工程的进度也能够得到保证。
郭诤代表说,现在有些简单的案子却越办越大、越拖越复杂,拖上几年也结不了案,就是因为人为干扰在背后作怪。
可以说,行政审判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晴雨表,直接衡量公民权利的保障程度。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会为司法部门的行政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而司法公正对政府依法行政也是个有力的支持和推动。
依法行政需要建立机制
代表们对今年初举行的铁路价格听证会记忆犹新。不少代表认为,这次价格听证会推进民主议政机制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它的结果。
汤家永、奚霞等代表认为,依法行政是个系统工程,它既需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机制,又需要外部因素提供一块营养充足的土壤。
相建海代表说,依法行政,看起来是集体行为,实际上,它无时无刻不体现在执法者个人身上。同时,每一个公民都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的主体。所以,依法行政,每个公民都有一份责任和义务。(本报记者 姜玉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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