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3月15日电(记者姜敏)沈阳市房产管理部门今天宣布:从今年3月1日起,居民凡购买建筑面积每平
方米8000元以下住宅或单体住宅的,其税费按购买普通住宅应缴契税和转让手续费标准缴纳,并下调了房地产交易税费。
沈阳市规定,房产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商品房每平方米3元,经济适用住房每平方米1.
5元,存量房每平方米6元。房屋查档费每件由150元调至100元 。购买普通住宅缴纳1.5%契税,由财政贴费0.5
%,个人负担1%。在今年房地产交易展示会期间,购买住房契税继续下调,由财政贴费0.75%,个人只负担0.75%
,并减半收取转让手续费。
沈阳市同时还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购买商品住宅缴纳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住宅建筑面积高于
每平方米2300元(含每平方米2300元)价格的,按每平方米2300元的2.5%计缴;低于每平方米2300元的
,按实际购房价格的2.5%计缴。居住房屋租赁登记手续费按宗收取,每宗最高收费不超过100元。对今年9月30日前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契税按购房时税率计征,免收契税滞纳金。
沈阳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今天说,沈阳市为激活房地产市场,出台了若干促进住房消费的政策。在减少税费上,经测算
总降幅将达到35%,其中契税降低占16.5%,各种费用降低占18.5%,存量房转让税费降幅达40%左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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