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费标准3月1日起实行●停收广州暂住IC卡工本费
新快报讯(记者夏畅通讯员钟洁)昨日,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广东取消外来工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方案日前敲
定,从3月1日起,包括省定和各地自定的对外来工的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取消8项。
据悉,目前我省对外来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1项,年收费额约11.58亿元。取消8项收费以后,每年可减轻
负担约11亿元。
除公安部门收取的暂住证费(每证5元)、劳动部门收取的流动人口就业登记卡费(每证2元)以及计生部门收取的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费(每证5元,原名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费)3项工本费予以保留外,其余“八费”全部从本月1日起
取消。
被取消的8项收费包括:外来人口治安管理费、暂住人员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暂住人员管理、流动就业跟踪服务费
和外来(跨县、市)从业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费、暂住人员城市配套服务费、城市增容费、外工综合管理费。
另外,鉴于国家规定工本费每证最高不超过5元,而广州市暂住IC卡工本费每卡达20元,广东省物价局要求广州
IC卡收费暂停执行,待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广东省外来人口管理收费标准
规定部门收费部门收费名称取消前收费标准现行收费标准
国家公安暂住证费广州IC卡收20元不超过5元
省定公安外来人口治安管理费3-6元/人月取消
计生外来从业人员计划生育费1元/人月取消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费5元/证保留原价
劳动流动就业跟踪服务费不超过3元/人月取消
流动人口就业登记卡费2元/卡保留原价
广州暂住人员城市基础增容费20-30元/人月取消
深圳暂住人员管理费240-300元/人年取消
各地自定珠海暂住人员城市配套服务费100元/人年取消
城市增容费5000-20000元/人取消
顺德外工综合管理费20元/人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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