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家工厂的女厂长为“吓唬男职工起到防盗作用”,竟在男厕所里安装监视“探头”达9个月之久。近日,“每
次如厕都要捂住私处”的男职工终于难堪其“辱”,向媒体捅出了此事。
上男厕所要捂私处
这家工厂是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的港资利祥表业厂。据该厂员工胡振(化名)讲,今年3月8日他应聘到西乡利
祥表业厂,第二天去厕所解小便,突然抬头,看见头上方竟装有一架电视探头器,还来回摇摆着。如果解大便,监视到的则是
赤裸的臀部,如果是解小便,私处则会暴露无遗,吓得他赶紧停下。工友们告诉胡振,这个探头安上去已经有9个月了。
在利祥表业厂门口,一位刘姓男员工告诉记者,“我从来不在工厂的厕所解大便,即使小便也要憋着,憋不住了就背
对着探头方便。”刘姓员工说,工友们一想到如厕被人“偷窥”,大都非常紧张,草草了事。另一位男员工说:“每次上厕所
都要用手挡住私处,久而久之都麻木了。这种事情谁也不敢对外说,怕惹祸被炒鱿鱼。”
胡振气愤地说:“监视器的另外一面在写字楼,而且厂长又是个女的,这种做法简直不把我们当人看。”
男工纷纷表示要告工厂
据胡振讲,一开始他也打算不去对“探头”作任何反抗,但3月11日上午,胡振接到家里寄来的包裹单。要去邮局
取包裹必须凭身份证,他只好向人事部提出申请,想把被扣的身份证借出,却遭到拒绝。工厂人事主管说,要借身份证,就必
须押上30元钱。胡振押完30元钱,和主管理论了几句。没想到下午4时许,人事部找到胡振,称胡振态度不好,要把他辞
去。
备感气愤的胡振又想到厕所里那个“探头”,顿觉侮辱缠身。在别人的资助下,他买了一台一次性照相机,于13日
溜回工厂,在厕所里拍下了“探头”作为证据,准备状告厂方“侵犯隐私权”。男工友们得知他要告状,纷纷表示要在诉状上
签字。
女厂长称是吓唬男工
记者15日就“男厕探头”一事采访利祥厂时,该厂的负责人都在食堂用餐。其中一女子(后得知其为港方人事部主
管)指着记者大叫:“别骚扰我们。”随后叫来保安要将记者驱出食堂。
在记者的再三“纠缠”下,厂长文月娥女士答应见记者。据文女士称,去年5月27日晚,保险柜被撬,丢了60万
元现金。有一天几个男工人下班后躲在厕所里密谋,接着没领工资就消失了。因此在去年6月底,工厂便在男厕所里装上了“
探头”。“但没有接入写字楼里的显示器,只是让‘探头’左右摇摆一下,吓吓那些男员工,纯粹是摆设。”文女士说,厂里
以前经常丢表,但自从装了“探头”后,这种现象极其少见,起到了很好的防盗作用。文女士说,女员工很少会偷东西,所以
只在男厕所装了“探头”。
有关部门责令拆除“探头”
西乡镇乐群村经济开发公司郑经理告诉记者,事发后,劳动部门进行了调查,责令工厂将这些“探头”拆除,男厕所
“探头”终被取消。
针对利祥表业厂在男厕装“探头”的行为,广东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智然表示,厂方已构成对职工的民事侵权,员工
可向厂方索赔精神损害赔偿。他认为,不管工厂出于何种考虑在男厕安装“探头”监视器,其行为均属侵犯公民人格中的隐私
权。沈永淳亚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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