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生活新报报道,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昨日透露,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昆明在校女中学生介绍卖淫案,日前已由该市盘龙区法院一审宣判,10名被告均获减轻或从轻处罚。
据盘龙区检察院指控:2000年8月,昆明某中学女生小倩、小玉介绍同为中学生的晓雪(另案处理)在市内某宾馆,向嫖客范某某卖淫,范向二人付介绍费100元;同月,小倩、林 某又介绍中学生小艳来到某大酒店,向嫖客王某某卖淫;9月,小倩与陈某(另案处理)介绍中学生林某在某酒店向一男子卖淫,收取介绍费100元;同月,小倩又与周某(另案处理)一道,介绍林某在某宾馆卖淫;几日后,林某再次经小倩和陈某介绍,在某宾馆向一男子卖淫……被公诉机关指控的嫌疑人多达10名,且犯案时均只有15至17岁,其中绝大部分是在校的女中学生。
鉴于10名被告作案时均为未成年人,且都有悔罪表现,盘龙区人民法院决定对第一被告小倩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对其余被告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一审以介绍卖淫罪判处小倩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其余被告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宣判后,10名被告均服从判决,表示不上诉。(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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