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17日讯 今天上午,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我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汇报,就在全省全面推进税费改革进行了研究,作出了相应部署。
省委书记吴官正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张高丽,省政协主席韩喜凯,省委副书记吴爱英、孙淑义、王修智、姜大明和省委常委、副省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去年以来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进行了前期准备和局部试点,各项基础性工作稳妥推进,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目前,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条件基本具备。
会议强调,农村税费改革意义重大而深远,任务十分艰巨繁重。中央对这项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借鉴其他省和我省试点地区的经验,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农村税费改革的任务。
会议指出,农村税费改革,一定要努力做到确保农民负担切实减轻;确保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等重点事业发展。要继续抓好农村各项配套改革,精简机构,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建立规范农村税收征管制度,繁荣发展农村经济,为农村税费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群众观念,关心群众疾苦,改进工作方法,务求实效。农村税费改革头绪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提高认识,坚持从实际出发,既积极又稳妥,把工作做细做实。要加强舆论引导,对农村税费改革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等,有重点、分阶段地进行宣传教育,努力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干部要各负其责,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全省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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