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凌晨1时,韦某与石某(女)在来宾广聚旅社302号房里吹牛时,突然有人用力敲门说:“我是派出所的,现来查房。”韦某听说是公安来查房就打开门,只见一个年轻男子闯进来大声喝道:“你们两个在这里干什么?如‘公了’,跟我回派出所去,‘私了’就交660元。”韦某分辩说:“我们没有做什么呀,凭什么要给你钱?”年轻人恶狠狠地说:“你们在这里嫖娼还敢狡辩!不给钱就打死你。”说完举起一张板凳就要打人。石某害怕了,就拿出400元说:“不要打人,我只有这400元全部给你了。”青年人接过钱后看见桌面上放 有两台呼机和两部手机,就拿起放进口袋内说:“还少260元,你们回去拿钱来交够,我就将扣押的东西还给你们。”韦某只好问青年人要回手机打电话叫朋友拿钱来,打完电话青年人又一把抢过手机,然后押着韦某下楼等韦某的朋友拿钱来交。
这时,韦某大胆地要青年人拿证件来看,青年人气势汹汹地说:“你有什么权利问公安要证件?我有没有证件你又能怎样?再多嘴就关你!”青年人一面说一面叫服务员开门,但服务员没有开门让他出去。青年人威胁服务员说:“我是派出所的,你不开门负得起责任吗?”服务员就是不开门,这时争吵声引来几个住宿的旅客,韦某的朋友此时也赶到,大家纷纷问青年人要证件看。青年人见人围上来多了,就将手机、呼机交还给韦某,但400元却不还,于是有人偷偷打“110”报警。
过了一会儿,“110”民警赶到了,问发生什么事,青年人竟对“110”民警说:“我是派出所的,这些人在此闹事被我路过抓获,现交给你们了。”说完想溜走。“110”民警听群众说青年人是“抢劫歹徒”,而此人又特别面生不像是派出所的,当即将青年人抓住移交城北派出所处理。
初审青年人,他自称名叫梁庆红,是来宾县来宾镇平西村委郭村人。他说,当晚他在旅社里见韦某、石某单独在房间里,就萌发了冒充公安抓嫖捞钱的念头。可当民警核实青年人的真实身份时,他真名原来叫梁庆福,1999年曾因打架斗殴被劳动教养2年,这次犯法后又用假名,看来,他注定要被从重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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