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卫保)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护好黄山资源,维护黄山声誉,搞好优质服务,促进黄山旅游经济发展,近日黄山市政府批转黄山管委会《黄山风景区2002年综合治理方案》。《方案》对抬轿、挑包从业人员实行总量控制,持卡经营。
世界名山八百里黄山,有大小山峰七十二座,几条主要干线的“天梯”登山道有近6万 级,全山大小登道更是无数。随着黄山旅游业的发展,景区抬轿、挑包、小卖部等专业服务行业应运而生。该《方案》明确规定:凡上山从事经营的人员必须写出申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镇、村证明向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经工商部门和综治办审查后,核发营业执照,实行亮照(证)经营。《方案》规定,对抬轿、挑包人员制作标明经营路段主要地点的服务卡,在卡上标明起止点、里程、单价、服务人员姓名等,在游客同意后双方签字生效,并实行终点付费。禁止索要小费,取缔无照经营和追客、拉客行为。《方案》还规定:从今年起,凡取得经营资格的经营人员,如在经营过程中欺诈、蒙骗游客,造成游客投诉,或因违反有关法规受到治安处罚的,除当即取消其上山经营资格、吊销执照外,5年内不得进入风景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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