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3月18日电(刘德安伍皓)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物价局的一名普通干部,为了实现其“发财”的梦想,竟打起“反贪”的主意,公然冒充检察官,用捏造的所谓举报材料作交易,大肆向党政干部敲诈勒索。近日,这名先后敲诈20多名官员的假冒“反贪干部”,终于现出了原形。
日前,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依法批准对原昆明西山区物价局干部潘春林实施逮捕。犯 罪嫌疑人潘春林,听信社会上的一些流言,自认为现在的领导干部个个都是“贪官”,而自己仅有微薄的工资收入,心理很不平衡,竟产生了敲诈勒索的发财念头。
潘春林首先用拣到的杨某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广发银行理财通卡,用自己的相片编造了“张瑞宇”的假名,向街头制作假证的违法人员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用该假身份证办理了另外一张广发银行理财通卡和一张中国人民银行储蓄卡。银行帐户设立以后,他开始有步骤地对党政干部实施敲诈行动。
潘春林伪造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3枚印章,用这3枚假印章干起了“反贪”事业。从报刊、杂志及社会传言中,潘春林收集了昆明市一些党政干部的信息,然后捏造出所谓的“举报材料”,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名义寄给该党政干部,以期该党政干部来找他“花钱消灾”。
2001年10月底,潘春林向昆明某单位领导发出了第一封敲诈勒索信。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他共发出26封敲诈勒索信,其中对3人两次发信。在敲诈勒索过程中,潘春林还对敲诈对象软硬兼施,如在通电话时假意大声呵斥旁人“不要玩枪、小心走火”等,故意制造恐怖气氛,威逼利诱接电话者。交易时,潘春林十分注意保护自己,从不与敲诈对象直接接触,选择银行帐户来往现金。
今年1月7日,潘春林在以“云南省检察院职务犯罪举报中心负责人”身份,发信给昆明某单位领导,企图敲诈2万元时,被该领导识破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随即展开侦破,于1月29日将潘春林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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