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3月19日电(记者张晓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玉华昨天在此间对新闻媒体宣布,去年全省法
院共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500件,判处犯罪分子1683人。其中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渎职犯罪等被判处5年
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达242人。
据介绍,去年全省法院共判处县处级干部34人,副厅级以上干部2人。如山东省黄金工 业局原局长薛玉泉,利用职
务之便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196万余元构成受贿罪,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
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在严厉打击受贿犯罪分子的同时,全省法院还依法惩处了19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犯罪分子。
为了不让任何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山东法院在对犯罪分子适用剥夺生命或人身自由的刑罚的同时,还注重适
用罚金、没收财产、责令退赔、追缴赃款赃物等刑罚及非刑罚手段,在经济上严惩职务犯罪分子。去年全省法院共依法追缴犯
罪分子所得的赃款赃物数额达5100多万元,依法判处被告人罚金数额142元;没收财产数额达270多万元,从而在经
济上有力地惩治了犯罪分子,也剥夺了一些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物质基础。一年来,全省法院通过上述措施为国家、集体挽回
经济损失1.3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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