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者说:养只狗每年要交这么多钱,太贵了!
注册费1万元年审费6000元令人受不了助长偷养风,市政协委员凌
书法提出———
立法降低养犬门槛
根据1997年施行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在限养区内养犬,注
册费高达1万元、年审费6000元。由于门槛过高,在目前家庭宠物风潮
劲吹的背景下,一些养犬人家为躲避高额“养犬费”,不惜将犬只割除声带
,偷偷养犬。在昨天开幕的市政协九届五次大会上,市政协委员、市公安局
副局长凌书法向大会提交的《严格执行<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加强养犬
管理工作》的提案,呼吁修改广州市现行的养犬法规,降低养犬限制门槛,
以免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抵触,从而助长非法养犬之风。
全市仅467条犬上牌
凌书法称,1997年广州市出台有关养犬管理规定的原因,主要是市
区内极少数市民饲养有攻击性的犬只,犬主管理意识差,不进行免疫,时常
发生叫声扰民、犬只伤人、污染公共环境现象,伤者感染狂犬病例也时有发
生。因此,出台有关养犬管理规定得到市民较普遍的支持。随着市民生活水
平提高,养犬消费水平降低,市内各类宠物店和宠物医院越开越多,以及受
港澳和发达国家人民生活的影响,养犬作为改善生活情趣的一种方式已被许
多市民(尤其是女性和老人)所认可。另外,相关的宠物店和宠物医院已成
为新兴行业。
但与日益兴旺的售犬市场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广州目前已登记办理合法
养犬牌的犬只仅有467条。
管理费过高手续太烦琐
凌书法在提案中说,自颁布实施养犬管理规定以来,非法养犬现象大大
减少,狂犬病发病率降为零,但目前管理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部分养犬户
对养犬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抵触情绪。有的犬主(尤其是老人)
把犬只当成感情的寄托,宁可将犬只割除声带也要养犬;另外部分商住小区
保安严密,难以进入检查等客观因素,使这项工作在这些区域和这类群众中
难以开展。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目前广州市规定的养犬管理费过高(注册费1万元
,年审费6000元),超出了广州市普通市民的承受能力,并且现时广州
市养犬管理工作属于多头管理,群众办理证照手续烦琐;另一方面,目前养
只宠物犬仅需几百元,没收之后还可以比较方便地再买,而对违法养犬的处
罚手段单一,强制性不高,难以实际操作,同时,公安机关的处罚手续较为
烦琐,管理力量少,无关放被没收犬只的场所,也影响养犬管理工作。
降低门槛严格执法处罚
凌书法建议称,广州市应参考其他省市的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对现行
养犬管理规定进行必要修改,明确限养犬只品种,划出禁养区、限养区,适
当降低登记、年审收费标准(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登记费最高500
0元,年审费最高2000元),同时提高处罚标准。并且要求主管部门在
日常管理中,强化登记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防疫治疗网络,引导群众服从
管理、支持管理,配合打击非法养犬。执法机关也要加强对非法犬只和非法
养犬的业主、犬主的执法,严格处罚。
凌书法也指出,由于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日益繁重,
而且警力有限,同时为简化群众办证、年审手续,建议将养犬管理工作的行
政主管机关归口到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没有城市综合执法部
门的)。
■ 相关链接
部分大城市养犬缴费标准
广州市:养犬登记费10000元;年审费6000元。 1997
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养犬登记费5000元;年审费2000元。 1995年
5月1日起实施。
天津市:第一年养犬缴纳登记费5000元,年度注册费2000
元。1996年3月1日起实施。
深圳市:养犬登记费5000元,年审费2000元;1995年
11月1日起施行。
青岛市:重点限养区养犬每只每年5000元;一般限养区的居民
饲养犬的,每只每年50元;单位饲养护卫犬的,每只每年600
0元。1995年12月1日起施行。
(王洪伟、胡键、李薇)
限养区
按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广州市越秀
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芳村区的行政街
范围内以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风景名胜区为限制养犬地区。限
养区内养犬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限养区
内申请养犬的个人,每户只准养一只,所养犬只须是躯干长度少于60厘米
,躯体高度少于40厘米的玩赏犬。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
犬只,并按每只犬处以5000元罚款;逾期不办理年审的,由公安机关责
令补办年审手续,并处以3000元罚款;逾期不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
苗的,由原发证的畜牧兽医部门责令补注射疫苗,并处以500元罚款。
(王洪伟、胡键、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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