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记者庞纯钦报道 我区将为今年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颁发全区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其户籍、学籍和就业将首次享受与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相同的待遇。这是我区加快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为更好地培养面向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岗位的实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而采取的一项措施。
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批准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我区高等职业教 育毕业生就业的意见》:从2002年起,高等职业教育和专科教育学生在户籍和学籍管理、毕业指导政策等方面实行统一的政策,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进行,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区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由学校颁发全区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就业使用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统一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高职学生毕业后,找到接收单位的,凭用人单位的接收函、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公安部门的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用人单位凭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接收毕业生;毕业时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高职生,凭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入学前是城镇户口的,其户口可转回家庭所在地落户,入学前是农村户口的,保留其非农业户口。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