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3月20日电(郭文珺) 自2001年12月16日开业以来,青海省利客隆超市集团公司就屡发非常事件。其中颇为沸沸扬扬的两件是不久前某武警支队士官及今年正月十五原青海省第二安装工程总公司职工盛春在超市内分别被保安打伤入院之事。
记者首先走访了目前仍在青海省红十字医院疗伤的盛春,据盛春介绍,事发当天,他在超市内结帐时,遇到了拿着两瓶饮料的姐姐,姐姐告诉盛春自己有急事赶着出去,,当时 把饮料的价格打入盛春正在结帐的购物小票,然后到出口,向保安说明情况,此时保安和姐姐发生争执,盛春赶至出口,边劝解边把购物小票向保安出示,保安没有顾及去看小票,而是拿手中的票夹子往盛春姐姐的头上砸了一下,盛春很生气,拉着保安的胳膊要求一起去客户服务部找经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保安由此开始拳脚相加,突然,盛春右眼部挨了重重一击失去了知觉。他清醒后,110已经赶到,带他及几名保安到南滩派出所做了笔录。做完笔录后,盛春方被送至青海省红十字医院。
记者找到盛春的主治医师向他了解盛春的入院状态,该医师介绍:“病人入院时,右眼睑3公分裂伤,右眼出现黑雾状物,伴头晕呕吐现象,经会诊,确定为一级颅脑损伤。由于肾挫伤,病人还出现血尿现象。经过这段时间的治疗,情况已有好转,但左右眼视力分别从原1.5降至1.2和0.5。”
接着记者来到利客隆超市,该超市梁经理和办公室李主任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商言商,我们是想给顾客营造一个舒适温馨的购物环境,发生这样的事情,主要是我们的保安有些不冷静。”梁经理的几句话说的很快,李主任接着说:“我们招的保安大都是警校毕业的学生,他们具备一定的素质和法律常识。还是我们的保安太不冷静,再说我们也已向盛春垫付了医疗费用,这说明我们还是有诚意去解决这件事情的。你刚才提到的那位武警士官的事儿,我们也为他付了3000多元医疗费用,我们已经互不追究了。”
如果像超市负责人所说的一样,保安具备一定的素质和法律常识,那他们就应该明白,维护超市内秩序和配合公安人员工作是他们的职责,但保安人员没有权利对消费者进行人身攻击。利客隆超市为顾客营造舒适温馨购物环境的经营理念我们无可厚非,但为什么在如此理念下经营的超市,会在开业三个月中屡发此种非常事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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