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9日二牌头条以《医院自配药不买降价帐》为题,报道了昆明一些医院自配药的情况,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同时也引起了中央电视台的关注。2月下旬,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的记者从北京来到昆明,与本报记者一同对此事作进一步采访。3月18日晚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对在昆明采访到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报道,本报今天刊发的是中央电视台记者与本报记者共同采写的独家报道。
自配药是指医院根据临床需要进行配制、并在本医院使用的固定处方制剂。一般每个医院都会有一些自配药,以弥补医药市场上药品的 不足。随着药品市场的丰富,医院里的自配药越来越少。但近年来,随着国家一次次挤压药品的虚高价格,一些医院使用自配药的比例又开始大幅上升。记者在采访时发现,自配药市场不容乐观。
2000年11月21日,眼睛两边长了黄褐斑的徐小姐根据广告慕名走进了云南某医院,该院皮肤科一位姓周的女医生热情地接待了她。简间询问之后,这位周医生很快开出了药方:拨云祛斑丸6瓶、拨云祛斑霜3盒和维生素E一包,金额为264元,并且声称这些药疗效显著,保证药到病除。深信不疑的徐拿着药清单而归,但是用药三四天后,脸不停地脱皮,初始特别红。后来全部变黑。
美容不成反而毁容,焦急万分的徐小姐立即找到周医生。看到已经毁容的徐,周医生却轻描淡写地说,徐不适合用这些药,把医院和作为医生应该承担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毁了容的徐小姐经过法医鉴定是10级伤残,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黑脸简直不能见人)、治疗费,院方“我赔你1000元钱,你要你就拿走,不要法院大门开着你就告我去。”后来,徐又多次与医院交涉,面对的只是恶劣的态度和冷淡的表情。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好一边到别的医院抓紧治疗,一边向有关部门反映。接到投诉后,云南省药品监督办公室立即组织人员对某医院进行了检查。
省药监办查处的结论是,云南某医院开给徐小姐的这几种药是非法的自配药,也是国家三令五禁止生产和坚决打击的假药。据了解,医院使用非法的、没有批号的自配药坑害、欺骗消费者的事件近年来在云南一些医院时有发生。
医院:药效好不好,问题不大
为了亲身体验自配药在云南一些医院里的使用情况,记者跟随一名患者走进了人民东路的一家医院(以下简称东医院)暗访。患者告诉医生自己鼻子过敏性鼻炎一年多了,流鼻涕打喷嚏,问有什么药吗?医生说,中药外涂的鼻炎膏,是医院自己配制的,10天一个疗程效果。强调说效果很好,外用的一瓶80元,随后,在医院工作人员的热情带领下,我们交了费。这时,又有工作人员在一个标有专科划价收费的阴暗的房子里,取了一盒鼻炎膏交给我们。走出东医院,我们还调查了云南的另外几家医院,情况也大致相同。通过调查,我们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他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重点对东医院和曾经被查处过4次的云南某医院进行了检查。
医院对非法的自配药如此情有独钟,是不是这些药品的药效很好呢?记者采访到东医院的医生。
问:你知道它的药效怎么样?
答:药效好,我个人认为药效好。个人认为药效不错。
问: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没有?
答:病人跟我讲认为效果好,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医生,以救死扶伤为天职。这些没有批号的自配药药效这样不确定,医院为什么还要生产,并且非法地给消费者使用呢?现在我们仅以在东医院开的一盒鼻炎膏来计算:同样治疗鼻炎的这样一盒名叫鼻炎康的鼻炎药,在药店里的价钱只有6.6元,由于药品的虚高价格已经被大幅度地降了下来,医院如果从外面购进这样的一盒鼻炎康卖给消费者,只能赚两到三毛钱;但如果使用医院里有批号的自配药,医院可以净嫌四到五毛钱,甚至一元钱;但是如果使用没有批号的自配药,价钱完全由医生自己说了算,说多少就是多少,一盒鼻炎膏卖到80元也就不足为奇。
药监局:将加大管理力度
云南省监管部门承认,这是法制意识观念不强,贪图小利,不顾群众的利益,受利益驱动、体制的原因造成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的表现。云南监管部门坚信一定能够把云南自配药市场混乱的状况治理好,但采访快要结束时,记者看到,在云南许多地方,祖传秘方、药到病除的广告仍然在满天飞,连续被处罚多次的医院还在照常营业。美容不成反而毁容的徐小姐告诉我们,她再也不敢相信医院了,不敢相信医院里的自配药了。
最近从云南省药监局传来消息,他们对云南友谊医院的查处已经有了结果,一共查出没有批号的鼻炎膏20瓶。云南省药监局局长王维生表示,今年他们将把整顿自配药市场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刘义长 李平(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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