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政协委员建议:市财政统一拨发教师岗位津贴
本报讯广州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提高了,教师怎么办?市政协委员陈成祖向政协大会提交提案,建议落实市直属学校教
师的合法待遇。无独有偶,钟课枝等市人大代表也准备提出类似建议。
《教师法》第25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随着广
州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财政补贴的增加,公务员的工资收入逐步提高,今年1月市政府又提高了市直津贴标准,使市直机关工资
水平明显高于市属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水平。
比如同样工作年限为15年的市直属中学高级教师(2708元)与市直机关的副处长的工资水平(3484元)相
比较,少了600多元。而一位工作了几十年的退休高级教师,可能还不如市直机关退休扫地工人,因为后者除退休金外,每
个月还有490元的生活津贴。
陈成祖说,尽管现职教师的工资收入除了财政拨款和财政补助外,还可从择校费等学校“创收”中抽出40%资金发
放教师奖金,但这种方式有明显弊端:没条件创收的学校,其教师收入比有条件创收学校的低得多,容易造成教师队伍不稳定
;学校校长不得不把相当精力放在学校创收上;有的学校甚至乱收费、私设小钱柜。
陈成祖建议,市直属学校一切非财政收入(含勤工俭学、择校费)不得用于发放教师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教育经费或
上缴财政,由市财政统一拨发教师岗位津贴,保证教师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洪启旺尹安学曾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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