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天来,张女士得靠服安眠药才能入睡。昨日,她决定卖掉一家人赖以生计的休闲茶座,要和万盛区公安分局石林派出所所长李某打场官司,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警车深夜到茶楼
张女士是万盛一家茶座的老板。她向记者哭诉:2月1日晚11时左右,两男子酒后开着奥拓警车来到茶座要找小姐耍。张告诉他们没有小姐。其中一个30来岁的“平头”说:我是两河乡(现改为石林镇)派出所所长李某,叫武哥。说罢,强行拉张陪他喝啤酒。
张称碍于对客人尊重,陪了他们一会儿后便想脱身去料理,没想到“所长”说:老子不是见你长得漂亮,给你两耳光。随即拖着张来到大厅,当着所有客人吼道:老子把衣服给你脱光。说着就动手解张的皮衣扣子,当众脱掉张的外衣。张挣脱他的双手,跑到正在打麻将的几个人面前寻求保护。可是李根本不听众人劝阻,又把张拖进一个雅间,强行将她按倒在沙发上。
目击者娄某提供书证称:事发前,我正在和老板娘打麻将。大约晚上11时多,一男人冲进里屋来叫老板娘给他找小姐。后来听到外面非常闹,我才出去看。看见那男的把老板娘摁在吧台上扯她衣服,嘴里不停的说着脏话。当时很多人劝,但都拉不开。最后,他把老板娘的衣服扣子扯掉了,整个外衣也被他脱了,只剩下一件紧身的低胸内衣。他还紧紧抱着老板娘,手乱摸……
目击者罗某、高某、程某等人都证实了上述事实。茶座服务生许某告诉记者:当时舞厅里有20多个人。那男人闹了近1个小时。后来,这人被朋友拉走。他说:“你们等着,20分钟后过来抓你们。”我跟了出去,见他们坐一辆白色奥拓警车。他们走后,我打110报了警。
采访中,万盛区公安分局政治部一负责人承认目击者看见的是该局警车。但他不愿多讲,只是说“监察室在调查”。
记者在万盛公安分局的通联表上看到,李某的电话排在石林所首位。昨下午,记者拨通李某手机采访此事,他没有发表任何意见,随即挂断了电话。张女士在事发后便向万盛公安分局监察室控告此事。日前,她已将李某告上法庭。
40多天为何无说法
“作为合法经营户,竟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派出所长脱掉衣服,天理何在?向万盛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室控告40多天了,竟不理不睬。”张女士想不通。服务生许某是先后两次向110报警。她告诉记者:2月3日晚上,李某朋友带了10多个人来威胁张姐。然后,我又随张姐到公安分局报了案。
2月4日是星期一,张女士来到万盛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室,但最终还是哭着走出了大门。张女士称,控告信交上去后,她家没有得到一天安宁。有人多次传话:你还想不想在万盛开茶座?其间,也有不少来说情希望“私了”的。
虽然张女士已向万盛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立案。但有人透露,“有关方面”要他说服张女士撤诉或庭前调解。
法律专家拍案而起
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法学专家戴大奎拍案而起。戴教授说:如查证属实,李某的行为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第二款。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立案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公诉法办;如果有人推诿、放纵、包庇,应按照不作为、渎职受到法律追究;
受害人的精神受到摧残、人格受到侮辱,法院在审理中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精神赔偿予以主张。
戴教授说:万盛区公安分局在接到受害人控告后40多天里的态度,实在让人费解!他表示,将向市人大专题汇报,提议将此案作为重点督办案件,责成有关部门查处。
重庆3月20日电赵君辉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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