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绩溪县,有一个流传甚广的真实故事。几年前,一农妇在山中抱回一只小动物来家喂养,她13岁的侄女看到后说:“这只动物像梅花鹿。老师说梅花鹿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要放掉。”农妇听后,即与林业部门联系,经鉴定,是一头出生不久的梅花鹿。于是,在给它喂饱牛奶后,她们抱着小鹿在山上等候母鹿。直到母鹿出现,带着小鹿消失在莽莽山林之后,她们才放心离去。
绩溪山区一年四季都有野生动物出没,尤以秋季为甚。安师大生物系曾对此做过专项调查,目前,绩溪县境内主要发现有黑麂、梅花鹿、短尾猴、猕猴、白鹇、白颈长尾雉等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动物。
绩溪之所以成为各种野生动物的家园,主要得益于当地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绩溪境内有清凉峰、天目山等大山,每到春夏季节,这里到处都有葱郁的林木和湍急的水流。绝佳的生态环境,为各种野生动物提供了天然的栖居之地。在茂密的树林里,在错落的岩石上,人们时能见到机灵敏捷的短尾猴、轻盈灵动的梅花鹿、典雅飘逸的白鹇和机警凶猛的野猪等。
让野生动物们生活无忧,同样需要严格的制度作保证。自198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发以来,绩溪11个乡镇全部建立了野生动物保护站,并查处了多起捕杀动物的事件。2001年12月,一只黑麂倒毙在逍遥乡绿井村路上。伏岭镇林业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步行几十里山路,赶赴现场取证。经解剖,发现黑麂身中数弹,腹中尚有一即将出世的幼仔。通过摸排、走访,发现此事乃距事发地五六里路的大障村一村民所为。在事实面前,该村民认罪受罚。
绩溪是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深厚的文化底蕴,加之林业部门数年持之以恒的宣传教育,涵育了这里善待动物的淳朴民风。促进人与动物和谐相处,一直是县林业部门孜孜以求的工作目标。每年的“爱鸟周”,县林业局都要开宣传车,到各乡镇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每一次林业、公安放养野生动物时,县电视台都要在电视上反复播放。
如今,善待野生动物在绩溪已蔚然成风。据林业局的同志说,有一次,在三十八号桥“五丰坡”饭店,客人们正在吃晚饭,一只受伤大鸟突然飞至店中,有好事者上前欲将其捕获,店主不从,说此动物肯定属国家保护。于是便与林业派出所联系。经鉴定,此乃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经治疗处理后,白鹇被放回山中。(周坚方钦榜吴瑞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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