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21日电(记者钱咏虹)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提出,到“十五”期末,初步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到2010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初见成效,水土流失和荒漠化基本得到控制;到本世纪中叶,形成以大草原、大森林和几大流域为主体的良性生态环境系统,建设成横跨“三北”的绿色生态屏障,基本实现再造祖国北疆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
据自治区西部开发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九五”期间,全区生态建设以每年造林500万亩、水土治理500万亩、草原建设改良2000万亩的速度推进,累计治理荒漠化土地9945万亩,退耕还林还草160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从解放初期的7.7%提高到14.82%,局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有所改善,重点项目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目前正在实施的重点工程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投入30多亿元,在大兴安岭林区和29个旗县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在11个旗县进行了退耕还林还草试点,现已退耕100万亩,荒山荒地造林种草600万亩;在31个旗县启动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投入9亿多元,已完成1100万亩的治理任务;在29个旗县开展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治理面积500多万亩;在13个旗县进行了天然草原保护与建设工程试点;在黄河、辽河、嫩江内蒙古流域全面开展了水土保持工程,共完成治理面积210万亩;进一步加大了“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投入,新营造防护林430万亩。
为了从根木上扭转内蒙古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自治区政府提出今后几年继续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具体措施是:一、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并举,在局部区域内加大投入进行人工建设,在大面积土地上通过各种保护性措施恢复植被;二、重点治理五大区域,即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和风沙盐碱治理区、京津周边内蒙古沙源治理区、大兴安岭天然林资源保护区、呼伦贝尔和锡林郭勒草原保护治理区、阿拉善生态自然封育治理区;三、全力实施生态建设“八项重点工程”,即草原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生态建设重点县工程、防沙治沙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绿色通道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四、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放到生态建设的重要位置,想方设法解决好水的问题,突出抓好草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把生态建设与农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牧民收入、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等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生态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在生态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提高生态建设中的科技含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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