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铁岭消息(毛立师驻铁岭记者赵天乙)近日,铁岭市银州区一幼儿家长找到记者,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让她难
以理解的事儿:她的小孩在十三小学艺术幼儿园,在交了托费、艺术费和当月的伙食费后,幼儿园又让其交70元的“伙食押
金”,说孩子退园时归还。令这位家长不解的是:给孩子交伙食费是“上打租”,月初交起,孩子在幼儿园吃也好、不吃也好
,这个钱已经在幼儿园手中了,这个押金押的是什么呢?
针对这位家长反映的情况,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据该幼儿园的园长讲:幼儿园的伙食管理,规定每月初1日至10
日期间交,一些家长往往不按期限交,有的拖到二十几日,时间一长,就经常出现老师与家长统计的幼儿在园内吃饭天数不一
致的情况,造成了家长与幼儿园的矛盾。为避免由此产生的矛盾和减少损失,幼儿园才作此决定。
随后,记者又电话采访了银州区教育局负责幼教工作的初教科科长吴限。据其讲,幼儿园是否该收“伙食押金”问题
,教育局没有这方面的文件。但是,如何处理,教育局没这个权限,教育局只是对幼儿园的业务进行管理,涉及收费问题,得
由物价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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