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谭海清)曾经轰动一时的顺德“西海事件”(本报去年
8月1日曾作报道)有了说法,顺德市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对未经
依法申请而煽动村民静坐、示威的被告人冯某、梁某,以非法示威罪判处冯
犯管制两年,判处梁犯管制1年3个月。
现年42岁的冯某和50岁的梁某(女),均为顺德北滘人。去年7月
,北滘部分村民因对本村征地款的去向以及股份社的分红存有疑问而产生不
满情绪。冯某、梁某利用村民这种 愤懑心理煽动他们闹事。当月25日7时
许,上千名西海村民在两人煽动下进行示威,纷纷集结在顺德三乐路与碧桂
路交汇处的西海路口路段,还拦截过往车辆,堵塞交通。而在静坐、示威期
间,冯犯驾车到现场为示威村民送矿泉水并与梁犯一起指挥静坐村民放声高
歌。
由于冯、梁两犯的煽动和推波助澜,此次非法示威活动持续了4个多小
时,导致碧桂路西海至碧江路段、西海至伦教三洲路段等多处路段交通严重
长时间瘫痪。
经过审理,顺德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梁某无视国家法律,在
没有依法申请的情况下,煽动并积极参与非法示威活动,还不服从解散命令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在事态发展中,两犯具体进行指挥,侵犯了国家对示
威的管理制度,所有这些都已构成非法示威罪。据此,顺德法院作出以上判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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