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少强)深圳市委组织部3月18日发出《关于镇、村(居)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正气,自觉抵制换届选举中的各种不正当行为。
《通知》说,按照省委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当前,我市镇、村(居)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正在逐步展开。《通知》要求,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镇、街道党(工)委及 各村(居)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教育。
《通知》指出,要切实防范换届选举中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和查处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反对和抵制封官许愿、跑官要官、送钱送物、请吃请喝、拉拢授意、秘密集会、串联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以及捏造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传播是非、搞乱人心以达到个人目的等违法违纪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利用宗族黑恶势力影响换届选举、候选人贿赂选举人、选举人敲诈候选人、选举中使用暴力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坚决杜绝搞假象、弄假票、报假数、篡改选举结果等违法违纪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追查到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法纪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要严格按党章和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办事。该履行的程序一步不能少,程序的先后顺序一步不能变,防止在组织程序上为动机不纯者留下可乘之机。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区级领导要挂镇包村,镇领导要包片驻村。对选举任务较重或情况较为复杂的镇、村,要认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一旦发现不正常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并向市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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