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3月21日在郑州举行。会议传达了全国农村税费改革会议精神,对我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省委书记陈奎元,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克强,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李成玉,省委常委、副省长王明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有杰,副省长李志斌、张涛,省政协副主席张汉英出席会议。陈奎元、李克强作重要讲话,李成玉作工作部署。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办公 室常务副主任杨遂周介绍了全国税费改革情况。会议对《河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行方案》进行了讨论。
会议认为,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农业发展新阶段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而推行的又一项重大改革。搞好这项改革,对减轻农民负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具有深远的意义。经国务院批准,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当前我省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会议明确,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规范农村税费制度,理顺农村分配关系,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调动和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长期稳定。
会议强调,这次农村税费改革要切实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这是这次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衡量改革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通过改革,取消专门面向农民的各种收费,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民的承受能力,从轻确定负担水平,改革后全省农民负担总体上要明显减轻。二是规范农村税赋,实行科学、规范的分配制度和简便易行的征收方法,采取以农业税为主的方式,把农民负担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三是改革后,农民负担水平一经确定,要保持长期稳定,不得随意提高。
会议指出,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要取消乡统筹和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现行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现行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同时,要积极推进与农村税费改革相关的各项配套改革。
会议要求,这次税费改革要抓住以下关键环节:计税面积原则上为第二轮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不再重新丈量土地;计算农业税的常年产量以1998年前5年粮食平均产量确定,农业税率全省统一执行7%;农业税计税主粮价格,参照农村税费改革前农业税计税主粮价格和目前粮食市场价格,由省统一确定。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的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全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强组织协调。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周密制订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督查指导。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摸透实际情况,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保政策明确、措施配套、简便易行。要搞好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确保改革健康顺利进行。 (记者肖振华 李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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