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了我省降低民营企业准入门槛、放宽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后,不断接到读者来电咨询,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私营企业有限公司如何办理登记手续?就此,记者采访了省工商局的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工商部门允许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一次注入有困难的私营有限公司,实行资本分期到位。投资人首期出资额应达到注册资本10%以上(最低不少于3万元 );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其余部分在三年内全部到位。具体的实施办法为:
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时,应提交实缴资本的验资证明及其他有关文件。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时,加括号注明实收资本额。营业执照有效期可暂定为一年;公司成立一年内,投资者实缴注册资本须追加至50%以上,原登记机关据此换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仍应加括号注明实收资本额,营业执照有效期延长至三年;公司成立三年内,注册资本应全部到位,对符合条件的公司换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后面的括号可以去掉,营业执照有效期限按公司实际经营期限核定。
在规定的一年期限内,公司实缴资本达不到其注册资本50%的,原登记机关在公司年度检验中,应不予通过年检,并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本报记者)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