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从天津市计委获悉,为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该规定将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该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的项目,以及其他形式的外商投资项目。在这个规定中,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它是指导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企业适用有关政策的依据。其中,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被列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主要有: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的;属于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生产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如包括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中方相对控股);城市地铁及轻轨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等13个大类。在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主要包括采掘业中的金刚石等贵重非金属矿的勘察、开采;天青石的开采等;食品加工业中的黄酒、名优白酒的生产;外国牌号碳酸饮料的生产;糖精等合成甜味剂的生产等内容。在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主要包括被列入我国保护资源的中药材加工;传统的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秘方产品的生产;电网的建设、经营;空中交通管制公司等。(记者柳悦)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