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大学毕业生未就业不用慌,政府为你们构建保险系统
本报讯记者邓琼、通讯员王创报道:一个新名词———“未就业大学毕业生”首次被广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据测
算,今年广东的大学毕业生将有近两万人属于这一群体,而有关部门正在为他们构建保险系统,并争取将其纳入社保体系。
未就业毕业生逐年增多
据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省内高校毕业生2002年8.5万
人,2003年10万人,2004年13万人,2005年16万人),今后几年内,广东的“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群体将
迅速增大,尤其是待业专科毕业生人数增幅很大。按照2001年全省高校的“初次就业率”77%的水平,在离校时尚未落
实或未完全落实工作岗位的大学毕业生的数字,2002年将是约1.9万人,2003年将是约2.3万人,2004年将
是约2.99万人,2005年将是约3.68万人。
专门小组负责毕业生就业
本月初,国务院办公厅专门转发了《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意见》。广东省更是先
行一步,在贯彻改革精神的同时,创造性地开始了构建“一个机构、四个系统”的工作。
广东专门成立以主管副省长牵头,由教育、人事、计划、财政、劳动、公安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协调小组,负责大学毕
业生的就业问题。目前,省教育厅、公安厅正在会签一项专门规定,要求广东省内针对大学毕业生的招聘行为主要应在高校内
举办,并提前60天到教育、公安部门申请备案。
毕业未工作可领保险金
将要构建的体系包括:“未就业大学毕业生”保障系统。广东现正在省财政厅、劳动厅的大力支持下,筹建“未就业
大学毕业生”保险系统,并争取纳入社保系统。具体做法是:以基金的形式,学生从入学之初就开始交纳一定数额的保险金,
国家和学校再各出一部分,预计政府每年要为此拨款达到数千万元。大学毕业后,学生如暂未找到工作,可以在一定时期内领
取相当于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保险金。
同时,加强对专科毕业生的职业技能训练,建立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并重的制度。完善对毕业生“延缓一年
就业”的制度。推进户口管理的改革,从今年起,本省生源的大学新生将不再迁移户口。取消对毕业生收取的城市增容费、出
省费、出系统费等不合理收费。
“未就业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系统。由工商、税务部门协调,对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简化审批手续,并制定有关
的优惠政策。
中高级人才(指高校毕业生部分)预测与管理系统。对整体就业形势和各高校的就业情况进行科学统计、公布和预测
,以此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同时建立完善的毕业生人才信息收集、分析和公布系统,实现更广泛的信息共享。
毕业生就业后的跟踪与反馈系统。据了解,目前省内各职能部门已就上述思路展开协商,加紧制定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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