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学习会提出加大力度扶贫济困
本报讯3月20日至21日,广东省委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这次学习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在
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在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
我省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省委副书记陈绍基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作总结讲话。省 委
常委、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组成员参加了学习,省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大家深刻认识到,学习江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
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最根本的是要解决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要正
确使用好权力,始终为国家、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谋取个人私利,特别是要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江总书记在全
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是
指导我们在新世纪初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学习江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进一步提高对宗
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学习江总书
记2月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充分认识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对深化改革、扩大
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要深刻认识到,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
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要自觉地做好这项工作。
会议指出,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针对我省实际,要着重抓好以下
几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做好“低保”和“两个确保”工作。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防止出现“死角”
。二是要进一步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四难”问题。在解决“打官司难”方面,市、县要尽快建立国资律师所,成为法律援助的
骨干,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要继续办好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各种律师事务所每年要承担一定的法律援助义务,形成完整的法
律援助网络。在解决“住房难”方面,要着重解决城镇居民中的“低保”对象住房问题,通过建廉租房,用优惠价格出租给困
难户,逐步加以解决。在解决“看病难”方面,要深化医院内部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降低医院收费和药品价格,切实减
轻群众的负担。农村要建立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城市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建立特
别救助基金,帮助需要特别救助的困难群众。在解决“子女入学难”方面,要认真落实好省里制定的减免农村人均年收入1500
元的贫困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的制度。要采取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和贷学金等办法,帮助解决困难大学生的
实际问题。要尽快落实中小学收费“一费制”,规范学校收费,加强监督和管理,切实解决滥收费问题。三是要加大扶贫开发
力度。要继续落实《广东“十五”扶贫纲要》。四是要认真解决水库移民历史遗留问题。五是要解决好农垦和华侨农场等问题
。六是要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和困难劳模的问题。要适当提高优抚标准,特别要帮助解决患病劳模的就医问题。七是要继续动员
全社会力量开展扶贫济困活动。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宗教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江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统一到马
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上来,从改善我省投资环境,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西化”、“分化”图谋,维护社会
稳定,充分发挥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的高度,提高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备
好人员力量。要全面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要从讲政治顾
大局的高度,端正经济工作指导思想,坚决制止乱建庙宇坟墓等封建迷信活动和以佛敛财等现象。要坚决排除宗教中的不稳定
因素,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岳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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