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树森表示市政府主要关心土地收回和拆迁费问题
广州的“烂尾楼”问题市政府向来很重视。
在清理时,我们关心两个问题:第一是收回土地;第二是拆迁户的拆迁费。
我们不会用纳税人的钱去解决“烂尾楼”,解决问题还是应按市场经济规律。
本报讯记者洪启旺、曾璇,通讯员仁达报道:昨天,广州市市长林树森在市人大的记者招待会上回答了记者关于市政
府如何解决“烂尾楼”问题的提问。
林树森说,广州的“烂尾楼”问题市政府向来很重视。1996年我来广州后,就开始清理“烂尾楼”。1992年
后兴起房地产高潮,广州几乎所有老城区都划出去了,很多人拿着批文炒“红线”、搞房地产,广州总共出了1000张拆迁
通告,涉及几十万人。
林树森表示,在清理时,我们关心两个问题:第一是收回土地,两年不用就收回来,不能把土地放在那里高兴就开发
,不高兴就不开发。从1996年到现在,我们一直在做这个工作;第二是拆迁户的拆迁费,我们很关心拆迁费,一个楼盘一
个楼盘落实,我们把主要精力放在这里。
林树森说,我们不关心哪幢楼什么时候能盖完。政府关心的是政府规划要保证实施,市民到底生活得怎么样。至于投
资房地产回报率高还是低,楼盖快一点还是慢一点,纯粹是商业活动,通过商业行为解决。近年的很多房地产投诉,主要是回
迁、临迁问题,不是买房的面积和质量问题。
他表示,政府不会拿钱来解决“烂尾楼”问题。政府的钱要用在改善基础设施、改善市民生活上,不会给你盖房子。
该拍卖的拍卖,该收回的收回,我们不会用纳税人的钱去解决“烂尾楼”。谁盖谁负责,我们不去炸他的楼,也不会出钱帮他
盖完,解决“烂尾楼”应按市场经济的规律,通过商业途径、法院去解决。
王则楚等市人大代表联名提交整治“烂尾楼”议案
建议制定政策收拾残局选择试点分期分批处置
图片说明:王则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本报记者吴万生摄
本报讯记者雷鸣、杜星报道:昨天下午,广州市人大代表王则楚在广州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分组讨论会上,对“烂
尾楼”问题发表了看法。
在本次会议上,王则楚联名十几名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议市政府尽快制定整治“烂尾楼”办法的议案》。
在谈起为什么要政府发挥作用时,王则楚表示:“政府要制定具体的政策法律,以指导‘烂尾楼’怎样收拾残局。因为,从许
多具体的楼盘案例来看,有许多是牵涉到政府部门的。如果政府不积极引导,制定市场规则,或者在盘活楼盘中起到主导作用
,会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
在谈到如何发挥政府的作用时,王则楚认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首先应该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广州房地产开发中
“烂尾楼”的情况。然后,制定出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法规,以这些政策法规来处理“烂尾楼”。他说:“清理‘烂尾楼’也要
在市场经济中执行,按照制定的政策法规,该拍卖的就拍卖,该宣布破产的就破产,不要因为是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就暂缓执
行。炒楼花本来就有风险,哪有只赚不赔的道理?”
王则楚与十几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的议案时,还提出了一系列清理烂尾楼的具体办法。如可先以一些地理位置优越、
影响较大、有条件的项目作试点,推动项目的恢复建设;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分期、分批进行处置和
盘活。对短期内不能处置的烂尾楼,责成开发商对建筑立面进行处理,如面向城市主要门道路建筑外立面进行装饰,以户外广
告作为遮挡,达到美化城市环境的目的。对烂尾楼政府应该规定一个处置期限,如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处置的,则由市、
区政府建设行政部主管部门代为处置。对“烂尾楼”的建设单位实行市场禁入,在“烂尾楼”未复工或未处置完毕前不得申请
审批新的建设项目等。
共鸣
本报“烂尾楼”报道引起市民强烈反响
本报讯本报关于“烂尾楼”的报道发表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共鸣,许多读者纷纷以打电话、写信或者发电子邮件的
形式表达对“烂尾楼”问题的关注,并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清理方案。
许多读者说,这组报道正值全国两会闭幕和即将召开广州市两会之际,十分及时。一位受回迁“烂尾楼”困扰者在信
中说:“这种有损广州声誉的‘烂尾楼’直接影响中国南大门的形象。”
新中国大厦600多名业主的代表熊先生、黄先生对记者说,如果能协调好已进入法律程序的三角债各方,理顺其间
关系;召集发展商、银行、业主开会,采取过渡措施监管目前的经营收支状况,尽量减少债权人的损失,使业主的可收租金尽
快返还银行。出台有关政策,各方协调引资重组,采取债转股或重新注资等方式,使楼盘尽快完成工程建设,盘活资产,恢复
运作经营,赢得商机,实现多方利益。
羊城国际商贸中心的一位开发商对记者说,像他们这种只剩下一些消防工程有待验收的“烂尾楼”,不能再拖了,只
要再注入少量资金,整幢大楼就可全部投入使用,那时所创造的物业价值很快就会填平所欠各项款项。
(雷鸣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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