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上周五下午,风急雨斜,记者站在临海防洪大堤上,面对波涛汹涌的灵江,这里大部分大堤已挺立江边,古长城延伸段还在建中。而在记者脚下,一场关系大堤基石的纷争已经白热化,这纷争直接关系到临海市几十万人民的安全。
防洪工程办公室的谢副总指挥介绍,“防洪大堤专门针对灵江汛期而建,现在的设计能力是抗击50年一遇的洪水。在这样的百年大计、重点工程中,法院却将不合格的管桩判成 合格,要是我们同意用这样的桩打坝基,真是给几十万临海人民头上悬把剑啊!”
事情是这样的: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是临海城市防洪工程的承建商,出于对当地企业的扶持,经临海金力公司再三质量承诺,项目部于去年7月1日与之签订合同,约定由金力公司供应防洪大堤桩基构件,即PC预应力混凝土管桩2.8万米,供货日期为7月28日至10月28日,总价款654万元。合同签定后先支付10%预付款,并约定“若供方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供货,需方有权另行采购”。
9月2日,该公司送出第一批管桩,即以PTC管(壁厚不到7厘米)冒充PC管(壁厚11厘米),型号不符而被退货。9月17日、10月2日又送来第二、三批,由于产品无合格证,钢棒及水泥检测资料均被涂改,加上企业本身无生产资质证书,工程监理不同意使用。台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此明确表示“临海城市防洪工程不得使用该管桩”。
几次供货不合格的情况下,反而向法院起诉,要求承建单位支付预付款。
临海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没有采纳监理部门(法定监督施工质量验收机构)、台州市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国家授权、法定专门检验机构)的意见,将不合格产品认定为合格产品,判决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支付预付款,履行合同。这个判决意味着要将不合格管桩打入防洪坝基。
这样的判决自然引来了临海市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
3月21日下午,在临海市人大的小组讨论会上,市人大代表对法院的工作报告进行了质疑。而后,由一位姓戴的女代表领衔、10名代表附议的148号议案产生。议案认为:“将不合格管桩认定为合格产品,事实证据不足,仅凭一张虚假的单项合格检验报告认定为合格产品,法院在没有认真调查本案事实的情况下,作出判定将给临海城市防洪工程留下重大隐患。”
据悉,临海城市防洪工程全长6.8公里,投资近3亿,在建设过程中,当地百姓纷纷捐款。(本报记者魏皓奋)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