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周敏 见习记者罗骏 通讯员陈荣喜】昨日,在宝坻区看守所内,记者采访了“3月18日诈骗、伤人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37岁的蓟县农民秦某。他略胖,小眼,乍看上去显得较为憨厚,这次在车上“扮演”衣服被洒上饮料者。
记者:你有犯罪前科吗?
秦某:1999年9月被武清区人民法院判入狱8个月。
记者:那次犯的什么罪?
秦某:诈骗。也是在车上用易拉罐骗别人的钱,我们行话叫“卖罐”。那次我演拉开易拉罐的“傻子”,被别人当场揭穿了。
记者:因此被判过刑,这次怎么还出来诈骗?
秦某:在家呆着实在没事。
记者:说说这次的具体情况。
秦某:3月16日,庞××给我打电话,我们约好了去“卖罐”,然后商定他叫人,我去找车。3月18日一早,按照约定,司机吴某先去遵化接了董××和陈××,然后接我,再到玉田接上戴××和庞××。我们9点左右在九王庄大桥附近吃早饭,商量好了各自的角色。
记者:然后呢?
秦某:然后吴某开“松花江”分三拨把我们5人“撒”在道路沿线后,就跟上那辆中巴。我和陈先上的中巴车,接下来是庞和董,最后是戴。我们在车上装成互不认识。戴演“傻子”,拉开易拉罐将饮料洒了我一身,我和他吵,把他的饮料倒了,他让我赔。我正要出钱把罐子买下来时,旁边的董突然喊有奖,前面的庞就开始攒人来买。在大娘准备摘下金戒指的时候,旁边那个小伙子说话了。
记者:为什么要骗那老大娘?
秦某:我们一般选择老人和妇女,他们容易相信。
记者:是否想到会有人站出来揭穿你们的骗局?
秦某:没有。
记者:现在你还有什么想说的?
秦某:我现在后悔了,“卖罐”是一码事,“捅人”就是另外一码事了。我现在特别想我儿子,他刚上重点高中,成绩可好了……
案件回放
作案车辆已被缴获
3月18日上午,在蓟县开往天津的一辆中巴车上,嫌犯秦某伙同庞某、董某等5人,以易拉罐中奖为名设骗局,准备骗取一大娘的金戒指,就在这几人的计谋将得逞之际,骗局被同乘此车的宝坻区大口屯农民周之东当面揭穿。几人恼羞成怒,持刀将周之东毒打、刺伤后,乘尾随在中巴车后的一辆“松花江”逃窜。
民警提醒:这种骗局虽然老套,但近70%都能行骗成功,多则几千元,少则数百元。大多数人都是被骗之后、钱出手后的一刹那醒悟过来的,但那时犯罪分子已经下车跑了,损失一般难以追回。提醒大家提高警惕,切莫上当。(记者周敏 见习记者罗骏 通讯员陈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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