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线消息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后我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预算中“公务费”的2%,严禁另立名目在其他经费中列支。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重申制止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接待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接待标准执行情况和招待费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各单位每半年要对招待费的开支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布可以开支的招待费总额、接待标准和实际 发生的费用等有关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该通知还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省内执行公务时,不得接受超过当地标准的接待,不得接受公款宴请,不得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接待用餐一般应安排自助餐,不准上名贵菜肴和酒。凡驻地在同一城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以及干部之间,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相互用公款宴请。下级机关单位不准到上级机关单位所在地和其他地方宴请领导机关人员。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培训、开会期间不得参与公款宴请,也不得相互用公款宴请。
该通知重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必要的公务接待,不允许在高档酒店安排。凡单位有宾馆、招待所、食堂的,一律在内部宾馆、招待所、食堂安排;没有内部宾馆、招待所、食堂的,可逐步通过公开招标的办法确定定点接待饭店。工作用餐,不得超过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接待标准。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
|